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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起 杭州全面實行《浙江省居住證》網上核發
杭州日報 · 駱靜怡 | 發佈時間2022-03-10 09:36:21    

  昨天,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為了創新政府公共服務管理服務模式,方便群眾辦事,提高服務效能,浙江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域實行網上核發電子《浙江省居住證》(以下簡稱“電子居住證”)。

  從今年3月17日起,杭州全市範圍內對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申領人將進行網上核發電子居住證,取消實體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發放。對由人力社保部門受理及審批,公安機關負責簽發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同步升級為網上核發電子《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

  不需要跑線下窗口

  電子居住證改為線上自助辦理

  以往,居住證都需要拿著材料跑到派出所才能辦理,費事費力。而電子居住證最明顯的優點就是辦證不用跑。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群眾只需要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裏辦”APP“流動人口專區”,以及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渠道,就能線上自助辦理電子居住證申領、簽注等業務。

  電子居住證的領取方式也很簡單。如果是用“警察叔叔”APP和“浙裏辦”APP申領,進入“我的”—“我的證照”—“添加證件”,選擇“電子居住證”進行領取。如果是通過“支付寶”APP申領,則是進入“市民中心”—“浙裏辦”—“我的證件”—“已關聯證件”—“添加證件”,選擇 “電子居住證”進行領取。

  已完成居住證申領的群眾可登錄“浙裏辦”APP或“警察叔叔”APP,完成人臉識別驗證後,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電子居住證。其中,已申領或首次申領電子居住證,須在“我的證照”中載入電子居住證。以後,群眾在需要用電子居住證的地方,只需一部手機就能隨時隨地查看、展示,方便辦理各類事項。

  而對於無法使用智慧手機申領電子證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體,可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證窗口辦理居住證申領、簽注業務。審批通過後,簽發電子居住證或簽注延長證件有效期1年,發放紙質《浙江省居住證確認單》。

  已領取電子居住證的群眾如確需紙質憑證,由本人或受託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電子居住證,現場列印紙質《浙江省居住證確認單》。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領是兩個不同的政務服務項目。依據《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在杭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後持有的紙質《告知單》或電子《居住登記憑證》,僅為流動人口已辦理居住登記或變更登記的憑證,不能作為居住證使用,在杭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流動人口可及時申領電子居住證。

  另外,《浙江省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原來需要去線下窗口辦理簽注的,如今也只需要在家動動手指就能完成。居住證持有人可在“警察叔叔”APP線上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實現居住證簽注智慧便捷“秒辦”。

  “警察叔叔”APP中的居住證有三色標識,通過“紅黃綠”三色直觀提示居住證持有人證件狀態。綠色代表居住登記資訊在有效期內;黃色代表居住登記即將過期,居住登記資訊到期30日內;而紅色則表示居住登記資訊已過期。

  哪些人可以申請?需要什麼資料?

  那麼到底哪些人可以申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記者也幫大家打聽好了。

  以杭州市為例,流動人口在杭州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並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電子居住證。

  在申領時,申領者除了需要有效身份證件或近期正面免冠照外,還需要提供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相應證明材料。

  比如以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申領的,需要提供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不含一個月以上中斷或補繳,下同)的憑證。

  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領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房屋權屬證明及單位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證明或産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等資料。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除滿足“合法穩定住所”申領條件外,還需提供父母雙方等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居住證》及其一方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合法穩定住所繫直系親屬的(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還須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以連續就讀條件申領,需要提供在本市市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統稱學校)取得學籍並連續就讀滿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 

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駱靜怡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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