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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生育假加劇女性就業歧視?
中國新聞週刊 · 趙越 | 發佈時間2022-03-04 18:39:30    

  一場關於延長生育假的爭論愈演愈烈。

  2021年國家出臺“三孩”政策後,不少省份都延長了生育假。毫無疑問,在“三孩”政策下延長生育假,鼓勵生育的意味非常明顯。然而,延長生育假的政策,卻讓不少育齡女性更加惶恐,直呼“更不敢生了”。

  在2022年兩會上,不少女性代表和委員就相關議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在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看來,如果讓企業承擔延長生育假的成本,企業乾脆從一開始就減少招聘女職工;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呼籲,警惕延長女性生育假可能帶來的就業歧視;而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認為,可以通過補助企業,鼓勵企業招聘育齡女性進而保障女性就業權益,從而促進生育。

  如何平衡女性就業權益的同時促進生育,似乎是一道繞不過的話題。

  就業隱形歧視加劇

  關於延長生育假反而加劇就業歧視的擔憂,似乎並非空穴來風。

  2021年放開“三孩”後,各地政府都出臺了相應政策進一步延長生育假。

  目前,全國各地規定的女性産假加上生育假的範圍大概是128天至190天,主要省市基本上都是158天,而男性陪産假一般在7至30天之間,主要省市基本都是15天。

  在蔣勝男看來,女性産假和男性陪産假之間的天數差異進一步加大,導致男女員工因生育而對工作的影響程度有著更大差異,女性因生育遭受的就業歧視可能進一步加劇。

  在實際就業市場中,隱形歧視更是屢見不鮮。

  王磊(化名)在一家民營企業擔任HR,他的工作是為公司招聘銷售人員。

  “其實公司銷售這工作,男性、女性做都差不多。但是現在這麼長時間的生育假,公司肯定不願負擔,所以能招男性就不招女性。”王磊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在職業晉陞中,女性面臨的壓力也前所未有的增加。

  某大型券商的HR李紅(化名)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二胎開放後,其所在公司在招聘女性時就已經格外關注生育問題,三胎之後更加明顯。

  “生育假延長之後,關鍵崗位招聘女性時更加慎重,甚至在篩選簡歷的時候,就把不少本來頗具實力的女性候選人篩掉。”李紅透露。

  身為女性的李紅對此也比較無奈,她坦言,現在行情和領導的實際要求就是這樣,畢竟比較關鍵的崗位,在將近半年産假和生育假期間,不可能隨便找人代替。

  焦慮情緒甚至已經影響到一些已婚已育女性。

  “最近找工作時,幾乎所有公司都或旁敲側擊,或直接詢問有沒有二胎計劃。”已經生育一孩的李嘉嘉(化名)説。

  李嘉嘉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這種時候,她會從自己實際經濟壓力出發,向用人單位保證不會再生育“二孩”、“三孩”。

  “‘二孩’開放之前,已婚已育對女性是種優勢,但是這幾年‘二孩’、‘三孩’的放開,加上生育假的延長,感覺公司招聘女性時顧慮越來越多。”面對就業市場的變化,李嘉嘉説出了自己的觀察。

  研究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李淩雲認為,在延長生育假之後,女性群體本身的內卷也更加嚴重。

  “像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還有一些國有企業這樣的體制內單位,對女職工的生育保障比較到位。但是原本就存在就業歧視的一些行業,比如説不少私營企業,就業歧視就變得更加嚴重。如果女性想要躋身於保障較好的體制內單位,競爭會越來越激烈。”李淩雲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生育成本如何分攤?

  就業歧視背後,多出的生育成本究竟該由誰承擔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中國社會科學院勞動和社會保障學研究員唐昀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生育本身是全社會的事,不能變成一個家庭的事。政治經濟學中一直把生育看成是人口的社會再生産。

  但在實際生活中,除了家庭本身,女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同樣負擔了不少生育成本。

  李淩雲認為,“三孩”生育政策下,用人單位用工成本一定提升了,這是不能回避的問題。

  “企業實際上負擔了不少女性的生育成本。目前産假加生育假時間將近半年,除了工資,企業還承擔了不少隱形成本,這對育齡女性多的企業無疑是一筆沉重的負擔。”翟美卿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這又涉及到産假成本和生育假成本分攤的問題。

  李淩雲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我國法律規定産假是98天,目前沒有延長,“三孩”政策出臺後,各地延長的是實際上是生育假。比如在上海,生育假由原來的30天增加為60天,有些地方延長的時間更長。

  事實上,生育假延長之後,不少地區用人單位成本的的確確增加了。

  “社會保險法規定,98天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是由生育保險基金來支出的。但生育假怎麼來支出,全國沒有統一規定。上海60天的生育假仍然由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但是全國不少地區,生育假並沒有納入生育保險基金,這個負擔實際上轉嫁到用人單位身上。”李淩雲説。

  黃細花直言,如果讓企業承擔生育假多出的成本,不少企業乾脆從開始就少招,甚至不招聘女員工。在她看來,多出的生育假成本,應該由政府承擔。

  李淩雲也認為,各地應該儘快明確生育假成本究竟由誰承擔,如果單純讓用人單位承擔,其鼓勵生育的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但即使政府或生育基金負擔了顯性成本,用人單位的隱形成本同樣不可忽視。

  李淩雲分析,女職工如果生育,會給單位帶來很多隱性的成本,比如這段時間職位空缺,用人單位或者需要招聘新人,或者是把這個女職工的工作量由其他勞動者來分擔,這樣就會産生額外的招聘成本和管理成本。

  另外,女職工哺乳期間會減少有效工作時間,這對用人單位的生産管理、經營成本都有影響。

  探索企業補助

  作為生育主體中越來越不可忽視的一環,用人單位在促進生育中的作用越來越不可忽視。

  李嘉嘉説,其實在“二孩”政策出臺後,她曾經動心過。但是面對日益嚴重的就業歧視,她打消了“二孩”的想法,更不用説“三孩”了。

  “像延長生育假,對女性有‘過度保護’的意味,反而讓大家更加不敢生了。”她坦言。

  不少聲音認為,推行三十餘年的計劃生育政策,實際上從側面幫助了中國女性的職業平權。

  2018年,中國女性勞動參與率高達61%,不僅高於發展中國家,也高於很多發達國家,大多數國家女性勞動參與率都在50%左右,印度女性勞動參與率只有不到27%。

  唐昀説,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就宣傳“不勞動者不得食”,女性的勞動參與度不斷提升。另一方面,家庭勞動的價值在社會上一直很難得到認可,加之不少小家庭需要依靠雙職工的收入支撐,所以中國女性非常重視職業發展。

  在多年影響下,職業發展已經成為中國女性生育前考慮的重要問題,特別是對於生育“二孩”、“三孩”女性,尤其如此。

  國家統計局2021年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出生人口數量從2017至2020年,已連續出現“四年降”,去年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3,低於國際上公認的生育率1.5的“高度敏感警戒線”。

  持續降低的出生率給我國的人口形勢拉響了警鐘。鼓勵生育,又該如何讓企業和女性放下後顧之憂?

  翟美卿認為,要讓企業支援生育,國家要對企業招收育齡女性制定有針對性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招收女性職工,“女職工聚集企業的支援力度,應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

  在李淩雲看來,各地區應該儘快出臺相關強制性的規定,並建議由社會保險基金為用人單位提供一定的工資補貼。

  更具綜合性的“穩崗”補貼,同樣是值得探索的。

  她分析,在設計生育補貼時,可以重新設計一份“穩崗”補貼。生育補貼可以直接補貼給女職工,而“穩崗”補貼則直接給用人單位。

  “女職工生育過後恢復原來的崗位或者安排到了合理的崗位,待遇包括職業發展不出現大幅度下降,用人單位就可以拿到‘穩崗’補貼,用人單位女職工的數量越多,就可以拿到更多補貼。上述補貼可以從各項保險基金中或者財政中調配。”李淩雲説。

  既然保證女性就業權益是促進生育極為重要的一環,那麼就不可能單純依靠一兩項政策完全解決問題。不少專家認為,多方面的機制值得探索,男性陪産假和育兒假就是其中一項。

  李淩雲説,現在不少地區男性陪産假和育兒假都是非強制的或者建議性的,到用人單位層面,非強制的假期很可能會消失,這不但會加劇女性職場歧視,還不利於男性參與家庭,最終無法有效促進生育。

  她説,“各地區應該儘快出臺相關強制性的規定。”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 撰稿:趙越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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