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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數據條例》正式施行 海量數據這樣“管”起來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金春華 施力維 通訊員 王黎婧 | 發佈時間2022-03-03 09:15:14    

   3月1日,備受矚目的《浙江省公共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這一全國首部公共數據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全文不到萬字,管理的卻是海量數據。截至目前,浙江省級公共數據平臺已歸集省級公共數據800多億條,共用調用700多億次,開放數據集近2萬個;1.2萬餘個政務應用,提供著方方面面服務……

  在浙江省數字化改革格局不斷放大做深的當下,群眾、企業、基層等各方主體的數字化需求不斷增長,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方興未艾,《條例》更肩負規範拓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跑道”的重任,公共數據的價值也有待進一步激發釋放。

  浙江公共數據家底有多少?已經做了哪些開發利用?還有哪些潛力值得挖掘?

  公共數據是什麼

  近日,一組《條例》普法海報亮相杭州武林門地鐵站公共宣傳欄。海報上,“公共數據,關乎你我——依法利用,依法管理”幾個大字佔據重要位置。

  什麼是公共數據?《條例》第三條是“權威版”:公共數據,是指本省國家機關、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務運營單位,在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收集、産生的數據。根據本省應用需求,稅務、海關、金融監督管理等國家有關部門派駐浙江管理機構提供的數據,也屬公共數據。

  參與《條例》草案撰寫的浙江(浙大)立法研究院執行院長鄭春燕向記者提供了一個“科普版”:公共數據最重要的屬性是公共性,也就是説,如果數據涉及到公共利益,從理論上説它就是公共數據,“當然,數據來自非公共部門的話,需要有一定的補償機制以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你們可能想不到,定義什麼是公共數據成了《條例》誕生路上第一難。”鄭春燕回憶説,由於公共數據源自不同部門、系統,受到相關管理規範甚至上位法限制,定義過程分歧不斷。

  數字化改革中打通“資訊孤島”的成功經驗給予大家信心。經過5個月的調研、座談、論證和反覆修改,《條例》終於“鑽透了大多數岩層”,首次把公共數據的範圍,從之前的僅在行政機關,擴大到黨委、人大、政協等國家機關,以及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服務運營單位,並以第二十一條“應急條款”作為“兜底”,確保關鍵時刻能夠連通個別“數據孤島”。據悉,在疫情期間發揮重要作用的“健康碼”背後,就有因應急需要才被調用的數據。

  數據是國家基礎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生産要素。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公佈,數據成為繼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之後的“第五要素”。《條例》也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數據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生産要素。

  公共數據是一個跟每個人都有關的“大寶藏”。目前除了省級,浙江市、縣兩級的公共數據家底也非常大,僅杭州市級就已歸集約1600億條。而且,各級公共數據仍在不斷增長中。

  打開去年9月正式亮相的浙江省一體化數字資源系統,可以看到,海量數據被分門別類存放在人口、法人、電子證照、信用資訊、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資訊等五大基礎庫,以及疫情防控等十大省域治理專題庫。各地還建有182個市級數據倉、611個縣級數據倉,便於數據源頭治理和開發利用。各數據庫、數據倉之間,通過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連接,並形成一個全省統一目錄。記者看到,僅這個統一目錄就有194.3萬項數據項。

  浙江數據開放平臺首頁,群眾和企業可以在平臺上獲取已開放的公共數據。

  浙江省內所有公共數據存儲在政務“一朵雲”上。省級的“一朵雲”在杭州設有一個主中心、一個同城容災中心,在金華設了一個異地備份中心。在位於杭州城區的一個機房內,記者看到了一排排黑色機櫃,一盞盞指示燈不時閃爍,一排排數據線如毛細血管,把6500萬浙江人在雲端設備上“連”為一個整體。

  據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高翔介紹,公共數據“屬於誰”事關所有權,目前各國仍然在探索中。《條例》更加側重圍繞公共數據“哪來”“怎麼管”“誰來用”等問題,針對收集、共用和使用中的現實需求,明確了公共部門在參與公共數據共用、推動公共數據向社會開放中的基本原則。

  海量資源怎麼用

  “謝謝你,沒想到人在家裏就能拿到藥了。”2月28日,家住湖州的潘先生收到了自己常吃的藥。作為一名慢性腸胃炎患者,潘先生以前經常得跑醫院配藥,飽受看病排隊時間長、付費次數多等問題的困擾。如今,他在家裏就能得到衛生院醫生的線上問診,並享受慢病送藥到家的服務。

  讓潘先生等慢病患者不再煩惱的背後,就有公共數據的功勞。近年來,湖州市衛健部門運用省、市回流的數據,建立了“數字健康”數據倉,打通衛生健康、公民信用、社會藥店等多個資訊系統,推出了免排隊的“醫後付”、醫學影像跨院共用的“影像雲”,以及方便配藥的“雲藥房”。

  湖州市大數據局數據資源處處長陳瑋萍形容,數據跑得有多暢,群眾獲得感就會有多高。

  數字化改革一年多來,類似故事在浙江多地上演。多名專家指出,浙江數字化改革積累的諸多經驗中,非常重要的一條就是讓沉澱的公共數據“動起來”,實現共用和開放。

  截至2月底,浙江的公共數據共用比例已達90%,開放比例為20%。今年1月,復旦大學數字與移動治理實驗室、國家資訊中心數字中國研究院聯合發佈“2021年度中國開放數林指數”,浙江位列省域綜合排名第一。“中國開放數林指數”是專注于評估政府數據開放水準的專業指數。

  “簡單來説,共用,發生在公共部門內部之間;開放,指的是面向群眾、企業等第三方。”鄭春燕解釋,只有能夠流動的數據,才是大數據,才有開發價值,共用和開放構成公共數據“怎麼用”的兩大基礎。《條例》各用專門章節進行規範和要求。

  在總體遵循“以共用為原則,不共用為例外”原則下,浙江省公共數據具體細分為無條件共用、受限共用和不共用三類。《條例》首次明確,申請使用無條件共用數據的,公共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予以共用。

  杭州市大數據局相關負責人最近一直在組織學習《條例》。他介紹,目前我省的共用數據治理時間已經從2020年底的平均3.50天,下降至2.28天,“兩個工作日是一個‘跳一跳’就能夠得到的目標。”在他看來,這一規定對基層影響尤大。以前基層申請數據共用,需層層申報,時間短則一週、長則一月,“如今,有了這項規定,基層的創新活力會得到更大的激發。”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數據要素流通規則,包括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用等機制。觀察人士表示,“開放”在“共用”前,或是因其涉及的範疇更大更複雜,直面市場經濟。據國家工信安全中心測算,預計到2025年,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將突破1749億元。

  今後在浙江,省、市兩級公共數據主管部門,將會同相關機構制定年度公共數據開放重點清單,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迫切需要、行業增值潛力顯著和産業戰略意義重大的公共數據。

  不少有實力的企業已“躍躍欲試”。

  “《條例》首次明確,相關單位把公共數據加工成數據産品和服務後,可以獲取合理的收益,這給應用開發等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參加過多個場景應用開發的杭州城市大腦有限公司總經理申永生説。

  公共數據的開放共用需要統一的平臺和渠道。5年前,浙江開始探索建設公共數據統一開放平臺,面向社會公眾集中、免費開放;3月1日,它首次被明確法律地位,開啟新征程。有企業負責人希望平臺可以針對數據開放共用的需求,開發更多不同顆粒度的産品,“讓各類主體儘量都能滿足”。

  巨大潛力如何挖

  近日,浙江省數據開放融合關鍵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正式掛牌運作。

  這是浙江省首個研究數據開放融合利用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它由浙江省大數據發展中心、浙江省科技資訊研究院共建,依託于數字浙江技術運營有限公司。

  “我們的目標,是打造浙江公共數據開放、融合、創新的專業支撐平臺,推動公共數據安全有序的開放利用。”該實驗室主任王巍歡迎加盟和合作,尤其是有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科研機構、有數據創新應用開發能力的企業,以及各行業數據資源開放利用方面的專家學者、技術大咖。

  在多位專家看來,數字時代,公共數據的開放共用可以視作一項基礎設施,它可以幫一家企業獲得更優惠的貸款,能讓市民更便捷出行,也能讓上海、杭州這樣的大城市實現精細治理。近年來,加拿大、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均建立了全國統一的“一站式”政府數據門戶網站,開放農業、經濟、環境、教育、交通、健康、能源、科技等與公民密切相關的領域,鼓勵第三方參與開發利用。

  在數字化改革過程中,浙江一直在探索分層分級、授權運營等可行方案。這也是國內數據開放領域的主攻方向和難點所在。

  《條例》把浙江省公共數據按照其屬性,分為無條件開放、受限開放和禁止開放三類。高翔介紹,公共數據中涉及到的數據類型多樣,需要慎重劃定共用、開放等的邊界。有一些公共數據應當要開放,比如政府針對餐館衛生的執法檢查結果,一些急救、消防等重要公共設施的分佈位置,這些數據的開放對於改善社會福祉有重要作用。但在涉及到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領域,則需更加謹慎。

  浙江省大數據局相關處室負責人透露,浙江省正在研究受限開放類數據如何授權運營,預計年內將出臺細則,“授權給誰、授權哪些數據、如何授權,都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參考,需慎之又慎。”鄭春燕建議,要加強對授權運營企業資質條件的查驗,例如要確保有數據安全保障的能力;同時也要建立一個公平競爭機制。

  已成功舉辦兩屆的浙江數據開放創新應用大賽是授權運營一種重要嘗試。

  浙江省大數據局等單位通過大賽,根據入圍企業所需,有條件地提供受限開放數據。最終開放的數據非原始數據,而是受限開放數據經過數據開放域系統進行必要的轉化與開發,嚴守 “可用不可見”的原則,既保障了數據安全和隱私,也兼顧開發需求。兩屆大賽産生的20多個獲獎作品,産生了一定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

  近日,臨海市一高速上發生大貨車側翻事故,施救公司接到來自安迅應急救援産業網際網路平臺指令後,迅速在平臺上調度附近的吊車、駁貨車、拖車、搶修車等社會車輛,僅用1小時左右完成全部施救。

  安迅應急救援産業網際網路平臺曾獲2021浙江數據開放創新應用大賽一等獎。項目負責人説,平臺通過獲取高速公路收費站資訊、貨運車輛資訊、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資訊等公共數據,高效聯結政府指揮與社會救援力量,優化施救駐點和救援資源分佈,形成標準規範施救流程。平臺運作至今已服務救援任務2.9萬多起,平均救援時間縮短為26分鐘。

  《條例》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通過産業政策引導、資金扶持、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拓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場景。各地也因地制宜開展探索。

  嘉善縣成立了“善數聯盟”,成員有阿裏雲計算有限公司、城雲科技(中國)有限公司等40家資訊化企業,聯盟成員優先參與縣內公共數據資源項目開發。

  柯橋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援企業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本地企業紹興鑫隆電腦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基於全區車位和氣象數據研發的智慧化交通出行平臺“i出行”,目前已經上線。

  龍遊縣引入社會資本,與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等合作,建立了全縣飲用水水庫數字孿生項目,實現儲水、用水、防汛等的精細化管理。

  ……

  浙江海量公共數據“寶藏”,將釋放無限可能。

  【浙江新聞+】

  開發利用 釋放價值

  為貫徹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全國各地在加快推動公共數據更廣範圍、更深層次、更高品質開放,深入賦能經濟、生活、治理等領域數字化上做了不少探索。

  上海

  2021年度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與開發利用試點項目

  上海經信委2021年12月公佈

  輕碳貸(建設單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太信分和保險信用風控平臺(建設單位: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産租賃平臺(建設單位: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體檢(建設單位:上海市聯合徵信有限公司)

  商品價格異常監控平臺(建設單位:寶付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CIPIC-産業數字化平臺(建設單位:上海克而瑞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智慧出行充電平臺(建設單位: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公共數據採集與監測研究中心)

  智圖洞察(建設單位:上海遊昆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百度地圖無障礙智慧出行(建設單位: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

  江蘇省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重點領域應用試點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2020年11月發佈

  助力中小微企業“數據增信”,深化普惠金融服務(設點部門/設區市: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聯合徵信有限公司)

  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助力小微貸(設點部門/設區市:省大數據管理中心/江蘇銀行/徐州市)

  泰企通·網際網路+企業一站式服務(設點部門/設區市:泰州市)

  無錫車聯網(C——V2X)城市級應用(設點部門/設區市:無錫市)

  “出行鏈”一體化智慧融合服務(設點部門/設區市:蘇州市)

  泰州市陽光招生電子證照應用(設點部門/設區市:泰州市)

  江蘇醫保“一碼通辦”(設點部門/設區市:省醫保局)

  “一嶺六縣”跨區域“1+4+ N ”智慧旅遊(設點部門/設區市:常州市)

  蘇州旅遊目的地智慧服務(設點部門/設區市:蘇州市)

  溧陽市“一站式”智慧養老綜合服務(設點部門/設區市:常州市)

  智慧市場監管(設點部門/設區市:無錫市)

  “蘇週到”一碼通行(設點部門/設區市:蘇州市)

  海南

  海南省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賽道機制”方案

  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2021年3月發佈

  金融綜合服務賽道

  旅遊增值服務賽道

  氣象精準服務賽道

  人才服務賽道

  智慧交通賽道

  衛星遙感與近海雷達數據服務賽道

  農産品溯源賽道

  智慧醫療服務賽道

  物聯網應用賽道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金春華 施力維 通訊員 王黎婧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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