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法院”消息,近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2011年6月,陳某與張某結婚,婚後陳某發現丈夫張某整日遊手好閒,好吃懶做,與婚前形象大相徑庭,雙方常因瑣事爭吵,張某多次在爭吵時對陳某拳腳相加。婚後第5天,陳某決定離家出走,並在外縣的一家寺廟出家為尼。2021年11月,陳某從他鄉歸來,向瑞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張某收到材料後向法官稱:“堅決不離婚,要拖她到老!”開庭前張某多次與承辦法官聯繫,表達其不同意離婚的意願,並認為妻子無故離家多年對其造成了傷害,陳某沒有理由先提離婚,並稱將不配合法院的審判工作。法官了解情況後,與司法所工作人員輪番對張某做心理疏導及解釋工作,經開導,張某最終同意與陳某離婚,陳某向張某支付2000元作為補償。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