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5日下午召開的浙江省古道保護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古道保護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也是全國第一部專門保護古道的地方立法。
古道歷史文化底蘊深厚,生態環境良好,具有較高的文化價值、歷史價值、社會價值和生態價值。根據省林業局此前組織的全省森林古道資源普查,浙江省現存古道1200余條,總長9000多公里,目前已作為文物保護的古道有53條。“浙江的古道多分佈于山地丘陵地區,沿線自然景觀優美,人文古跡資源豐富,還記載著生動的民間傳説。”省林業局局長胡俠介紹,保護和利用好這些古道資源,對促進鄉村振興、助力共同富裕、賦能山區高品質發展意義深遠。
“辦法規定由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作為古道主管部門。”胡俠介紹,浙江的古道大多是森林古道,為此辦法突出古道原真性、連通性的保護要求,以歷史文化價值為導向,明確除古道路基、路面路石外,附屬的古亭等資源、設施以及文學作品、典故傳説等歷史文化內容,還有沿途森林植被、地質景觀等周邊環境都在保護範疇內;古道的修復、管護等所需必要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長效保障機制。
為更好貫徹落實辦法,省林業局還制定了《浙江省古道分級保護辦法》與《浙江省古道保護修復導則(試行)》。前者將根據古道本體情況、周邊環境、非物質文化價值、歷史遺存、基礎設施和影響力等因素,將全省古道評定為3個等級,實現分級保護;後者則要求各地推進古道交通銜接設施、服務設施、基礎設施、標識系統、連接線等五大方面的配套設施建設,規範古道修復行為,注重提升古道遊的體驗感。
來源:浙江線上 | 撰稿:祝梅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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