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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男子向問路人索要香煙被拒,竟聚眾毆打對方致1人身亡
澎湃新聞 · | 發佈時間2022-02-24 14:23:54    

   樂東男子符某衡向問路人索要香煙被拒後,竟打電話召集多人毆打3男子,致其中1人死亡。

  近日,海南二中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符某衡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08年5月1日17時左右,廣西籍男子黃某金、陸某豐和王某等3人駕乘兩輛摩托車,從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出發,前往樂東黎族自治縣某農場打工。

  次日淩晨1時許,三人到達樂東抱由鎮後,陸某豐去一間工棚問路,遇見符某衡與陳某(已判決)等人在工棚內喝酒。符某衡借機要求陸某豐買煙給其抽,陸某豐予以拒絕並轉身離開。符某衡尾隨陸某豐至工棚前的公路邊遇到黃某金、王某二人。符某衡再次要求陸某豐等人買煙未果便阻攔三人離開,同時打電話召集多人趕到現場,持石塊、磚頭等毆打黃某金、陸某豐和王某。王某跑至附近一工地躲藏。之後陳某出工棚查看情況,聽從符某衡的指使並和符某衡等人一起用拳腳、水泥塊、磚塊等繼續圍毆黃某金、陸某豐。黃某金被打倒在地。當日4時許,黃某金因傷重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符某衡潛逃至廣東省普寧市佔隴鎮躲藏。

  2021年6月16日,符某衡被普寧市公安機關抓獲。

  海南二中院認為

  符某衡結夥故意傷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符某衡糾集指使多人共同毆打被害人黃某金、陸某豐、王某,係犯意提起者和糾集者,並直接參與實施毆打傷害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符某衡因向前來問路的被害人無故索要香煙未果,便糾集指使他人毆打被害人,且在民警出警到現場後,符某衡等人仍不停止實施傷害行為,主觀惡性大。案發後符某衡潛逃多年,被查獲時向民警虛報身份,到案後及庭審中均對其所犯主要罪行避重就輕,沒有認罪悔罪表現,綜合全案事實、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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