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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實習”調查:仲介機構推波助瀾,收費高達數萬元
新華每日電訊 · | 發佈時間2022-02-24 09:26:10    

  眼下,又是一年一度的高校畢業生實習、就業的高峰期。然而,記者近日在採訪中了解到,多個地方的知名公司存在“有償實習”的歪風邪氣,有些高校畢業生僅僅為了獲取一個實習機會,就需向個人或者仲介支付數萬元。

  多名受訪者表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關係國家前途命運、財富積累創造、千萬家庭幸福,“有償實習”不僅損害了實習和就業市場的公平正義,還影響了國家和單位選才用才大局。

  實習崗位需掏錢,有的金額高達數萬元

  近日,有券商研究所分析師收到了一封署名為“Jerry”的電子郵件。“Jerry”在郵件中表示,自己客戶的孩子正在尋找實習機會,想通過支付一筆辛苦費讓他幫忙推薦入職,並提供了電話和微信等聯繫方式。

  記者調查了解到,“Jerry”是一家個人獵頭工作室的合夥人,主要從事獵頭外包業務和職業仲介,可提供有償的工作和實習介紹,根據崗位不同收費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這位分析師告訴記者,不僅是自己,公司同事也曾收到過多封仲介發送的“合作”字樣主題郵件,可為提供實習崗位的券商在職人員支付報酬,類似情況在投行和研究所等業務部門均出現過,此前還有涉事員工被公司發現後受到了人事部門的處分。

  除了知名券商,一些網際網路頭部公司也有員工違規提供“有償實習”崗位而獲利的行為。1月25日,某網際網路公司反舞弊調查部發佈通報,2021年,該公司員工與外部求職仲介合作,由外部仲介負責招募實習生,其利用企業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遠端實習,並從外部求職仲介處分得實習應聘者支付的部分費用。其行為觸犯了“企業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涉事員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有償實習”背後與仲介機構推波助瀾不無關係。記者採訪了解到,近年來求職競爭日趨激烈,一些仲介通過私下聯繫已入職員工、虛假合作等方式招攬高校畢業生,宣稱“獨家內推”“面試不過100%退款”,形成較為成熟的“有償實習”甚至“有償就業”産業鏈。

  近日,記者以求職者名義,與一家求職仲介取得了聯繫。該仲介表示,可以提供招商證券、海通證券、民生證券、廣發證券等實習生崗位,並表示“上述崗位均為公司內推資源,價格在2.2萬元至2.5萬元不等,簡歷審核通過後即可付款,沒有拿到offer可全額退費”。

  記者又向部分券商進行求證。國泰君安、廣發證券、國金證券等券商紛紛表示並未與類似仲介機構有任何合作。對於員工私自與外部求職仲介合作等情況,國金證券企劃宣傳部媒體經理張菂表示,公司對此一直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若發現類似行為將嚴肅處理。

  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些高校畢業生上當受騙。復旦大學應屆畢業生小張説,他去年在仲介機構花費3萬元,想謀求一個知名公司實習機會。然而,這家仲介並未如約提供。當他提出要退款時,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至今未果。

  公平競爭有難度,“有償實習”歪招出

  多名受訪者認為,之所以會出現“有償實習”“有償就業”等行為,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方面,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大,不少人想走“捷徑”入職高薪崗位。如果想通過公平競爭從成千上萬的候選人中脫穎而出,除了需要良好的學歷背景,一份有分量的實習經歷也是“入行”必備的敲門磚。另一方面,一些公司內部員工和仲介機構主動迎合這種“需求”,想出“有償實習”等“歪招”牟利。

  以各大券商為例,各實習崗位數量有限且要求很高,能夠得到實習機會的求職者可謂鳳毛麟角。華泰證券研究所的一個實習崗位就明確要求,在讀碩士、博士優先,“英語功底較好,具有證券、基金、投行等實習經驗優先”。

  記者了解到,對於那些未通過官方招聘但仍想進入證券行業的畢業生來説,通過“付費內推”得到實習機會也成為一條“捷徑”。

  一位在國外大學就讀的留學生對記者坦承:“雖然我學的是化學專業,但一直想進入收入較高的金融行業工作。由於實習機會十分有限,正常渠道希望渺茫。但要是能有仲介機構提供類似服務,花些錢我也願意。”

  近年來,一些求職類仲介機構發展迅猛,獲利頗豐。比如,某家求職仲介,自稱“擁有行業壟斷級企業合作資源,與眾多頂尖金融機構都建立了相關合作事宜”。

  天眼查APP顯示,這個項目的品牌主體為深圳某公司,註冊資本僅為9.54萬元人民幣。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項目在去年一季度已完成2000萬元融資,此前累計獲得融資已超過1億元。

  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學生實習平臺

  多名受訪者認為,“有償實習”“有償就業”等行為,不僅損害了實習和就業市場的公平正義,損害了國家和單位選才用才,情節嚴重的還涉嫌犯罪。

  “對於高校畢業生來説,要憑真才實學來實習、就業。若想試圖通過花錢走‘捷徑’,不僅害己,還損害了公平正義、影響了人才的選拔使用。”遼寧大學商學院教師姚佳表示,各大院校要開展相關就業培訓,引導當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

  仲介機構介入實習賺取“人頭費”,是産生“有償實習”的重要原因。教育部等八部門此前針對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聯合印發新修訂的相關規定,明確不得通過仲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違反本規定從事學生實習仲介活動或有償代理的,法律法規規定了法律責任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喬兆姝表示,對於部分仲介機構和個人的“有償實習”“有償就業”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詐騙罪。同時,情節輕微的,企業可根據內部有關規定,對涉事員工進行處罰。

  還有業內人士提出幾點期盼:一是國家有關部門能夠開展“有償實習”“有償就業”專項整治行動,打擊就業市場各類不良風氣和違法犯罪行為;二是有關部門可委託權威機構、知名企業等,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學生實習平臺,收集、整理、發佈各類實習資訊,為高校畢業生實習提供無償優質服務,助推他們找到合適工作、實現人盡其才。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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