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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開始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
浙江日報 · 紀馭亞 | 發佈時間2022-02-18 18:53:32    

  為豐富課後服務內容,拓寬課後服務渠道,滿足學生發展興趣特長等需要,拓展學有餘力學生的學習空間,有效解決課後拓展服務師資短缺問題,進一步提高課後服務品質,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國家、省“雙減”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廳起草了《關於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一起來看主要內容——

  適用範圍

  參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服務的文化藝術類、科技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適用於本指導意見。

  參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服務的文化藝術類、科技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專業組織團體(包括學會、協會等)可參照本指導意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學科類項目不得引進校園。

  遴選條件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辦學資質。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須對應符合科技、文旅、體育等主管部門的準入標準,並持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

  (二)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對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

  (三)培訓課程。符合《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和非學科類項目鑒別指引》中對非學科類培訓項目的基本要求。(四)信譽實力。辦學資金穩定,無違規使用資金、抽逃資金、拖欠教職工工資等情形;辦學行為規範,沒有被查實有違規辦學、沒有被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等情形。

  遴選程式

  (一)區域遴選非學科類

  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程式

  1.發佈遴選公告。在摸清需求基礎上,科技、文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發佈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公告。公告應當包括機構準入條件、項目類型、數量、服務報價上限等資訊及遴選基本程式等。

  2.機構自主申報。根據遴選公告要求,符合資質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可向屬地主管部門自主申報,機構可在公告基本要求之外提供更多符合遴選需求的支撐材料。

  3.組織專家評審。科技、文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行業專家、教育專家參與評審。評審專家應當從各地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産生。評審過程應當有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學校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

  4.公示擬入圍機構。科技、文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將擬入圍的機構及項目在網際網路平臺上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擬入圍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服務項目清單、服務報價等。

  5.公佈“白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進入“白名單”。科技、文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須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佈“白名單”。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向義務教育學校發佈“白名單”。公佈內容應當包含機構名稱、服務項目清單、服務報價等資訊。

  (二)學校招選非學科類

  校外培訓項目程式

  1.發佈招選通告。根據學生需求,綜合學校發展特色,學校發佈招選公告,公告內容應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資質、非學科培訓項目類型、數量及招選方式等事項。

  2.開展項目申報。列入區域“白名單”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照學校招選基本條件,可自主向學校申報。

  3.組織展示評議。學校通知申報機構進行項目集中展示。展示內容應當包括但不僅限于項目資質、項目特色、服務團隊、服務報價、服務品質、安全措施等方面。在展示環節,學校應按一定比例推選相關教師、學生、家長等群體代表(具體比例由各地明確),對展示項目進行評議。評議一般採用投票方式,投票規則及贊成票的具體門檻比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設定並在招選公告中載明,贊成票的門檻比例一般不得低於70%,沒有達到贊成票門檻比例的項目不得引入校園。

  4.公佈入圍項目。通過贊成票門檻比例的項目,經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入圍項目。學校對擬入圍培訓機構及項目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確定為入圍項目並由學校予以公佈。

  5.簽訂服務合同。學校與入圍的校外培訓機構簽訂參與學校課後服務的合同。學校應當使用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科技、文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共同擬制的統一合同文本。首次招選項目一般簽定1年期合同。如果師生、家長對培訓項目滿意度比較高(滿意度門檻比例由各地明確),可續簽1次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續簽合同期滿後須重新招選。簽訂的合同須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等備案。

  本次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2年2月25日,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進行反饋:

  一、點擊下方連結

  調查徵集線上反饋地址

  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survey/form_1699.html

  二、電子郵箱

  jjc@zjedu.gov.cn

  三、信函郵寄地址

  杭州市拱墅區文暉路321號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郵編:310005。聯繫人:劉紀蕊,電話:0571-88008693。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紀馭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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