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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將不能使用,還要補交4.5%的稅?
杭州日報 · 劉永麗 | 發佈時間2022-02-16 16:29:08    

  “自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

  臨近3月1日,個人收款碼的使用新規即將實施,不知道你有沒有被這條消息嚇到。

  橙柿互動記者最新求證微信方面,得到的回復如下:

  “根據財付通公司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

  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佈,且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也就是説,個人收款碼依然還能使用,但的確不能用於經營行為。

  説起來,這個消息不是最近才有的。

  早在去年10月,央行官網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號)》,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範做出具體規定,並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到了2021年11月,這一消息在網路上刷屏,話題“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將不能用於經營收款”一度登上微網志熱搜榜第一。橙柿互動也曾做了一期熱點求真。

  當時,在求證支付寶和微信方面後,確認個人收款碼在個人之間使用不受影響,只是對於商戶來説,特別是使用“碼牌”或者列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小商販,可能影響最大。

  今後,他們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不同平臺會有不同的名稱:商戶碼或者是商家經營碼等。

  很多人好奇,個人收款碼和商用收款碼有什麼不同?個人收款碼首要的就是不需要繳納費率,商用收款碼則不行,一般的行業都要繳納0.38%-0.6%的費率。也就是説,如果你的營業額達到1萬元,你要把這個錢取到自己的銀行卡,就要繳納最高60元的交易費。

  另外,則是使用商家經營碼需要繳稅。對於小商戶經營者來説,現在政策是每個月的免稅額度是15萬元左右,如果每月達到15萬元了,根據不同的經營範圍,將收取不同額度的稅。

  其實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入,對於整個市場規範來説,是有利的。

  至於補交4.5%的稅為假消息,支付寶微信雙方均回復為謠言。

  説起來,這個謠言的來源可能是因為去年年底,“微商教父”龔文祥發文稱:無論是過去4年還是現在用微信收款的,被大數據檢測到,一定是按照微信收入的4.5%的補交個人所得稅。

  消息傳來傳去,不知道怎麼就變成了“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劉永麗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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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劉永麗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