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淪為“電詐工具”、阻礙警方辦案,誰在買賣GOIP設備?
新華社 · | 發佈時間2022-02-16 08:32:58    

  GOIP設備能將傳統電話信號轉化為網路信號,一台GOIP設備可以有上百個手機卡槽,相當於可以將上百台手機集合為一,通過電腦端實現遠端群控虛擬撥號。近年來,這種設備常被電信詐騙團夥用來實施犯罪。

  來自公安部的資訊表明,2021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44.1萬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69萬名。“新華視點”記者在基層走訪公安機關、通信管理部門時了解到,GOIP設備已經失去正常應用場景,淪為“電詐工具”,在大多數電詐案件中都有其身影。令人擔憂的是,這種設備在一些電商平臺上還能輕鬆買到。

  一台設備才幾千元,卻給警方辦案帶來重重困難

  雲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內,一輛白色轎車剛停車,幾名警察突然圍上去,將車內兩名男子制服,然後從車輛後排座椅上找到一台GOIP虛擬撥號設備。

  就在這次行動的幾天前,雲南楚雄州一位新手媽媽收到一條短信,稱她購買的嬰兒用品因存在品質問題需要進行退賠。按對方要求一頓操作後,這位媽媽才發現自己被騙了2.8萬元!

  接到報案後,警方偵查發現,涉案號碼和多個其他號碼在同一設備上使用,且頻繁向全國各地撥打電話;設備一直四處移動,最近來到了昆明市呈貢區,之後又去了玉溪市。“我們根據經驗判斷,大概率是‘馬仔’帶著GOIP設備到處跑。”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辦案民警介紹,抓獲嫌疑人後,警方發現該案中詐騙人員使用的電話號碼確實來自這臺設備。

  警方認為,GOIP設備為電信詐騙提供技術支援,是導致電信詐騙犯罪案件數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

  辦案民警介紹,過去,GOIP設備主要用於通信運營商和大型跨國公司的集中呼叫系統,現已被替代。電詐犯罪團夥看中了GOIP設備可模擬任何號碼、批量撥打的特性,將其作為詐騙工具使用。為躲避警方追蹤定位,他們常常找“馬仔”帶著GOIP設備不停移動。

  “一台設備才幾千元,卻給警方辦案帶來了重重困難。”雲南省公安廳網安總隊辦案民警韓志超説,電詐集團通過作案窩點和呼叫設備分離,可在全國任意地區招募“馬仔”進行遠端操控;利用任意顯號軟體和電話多重轉移技術,導致警方追蹤需跨多個省市,只要一個通信關口局篩選不出資訊,線索就會中斷。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資訊通信管理處處長陳亮新説,“有了GOIP設備,隨便找個人租一間房,甚至放車上開機一個月,犯罪分子在境外就能控制。”昆明市公安局反詐中心三大隊副大隊長熊孟説:“這種犯罪還可以實現人、卡、機分離,網關放在國內,卡槽放在一個國家,操作端又放在另一個國家,甚至還能遠端清除數據、銷毀證據。”

  有人在網上違規銷售

  記者了解到,GOIP行業規模不大,生産在深圳、杭州等城市相對集中。深圳一正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深耕GOIP領域20年,由於相關産品涉電詐案件多,為配合反詐工作,2020年4月決定暫停國內銷售,只做外貿;深圳其他幾家規模較大的廠家也都採取同樣措施。

  “對於GOIP設備,工信部已不發放新入網許可,市面上公開銷售的設備多是盜用、騙取許可。”一位通信高級工程師説,這些無法取得正式入網許可證的設備是不能上市公開買賣的。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電商平臺上仍能搜到相關産品。

  記者在一些電商平臺上搜索“GOIP”,仍有不少商品在售。其中,一名武漢賣家不久前上架一款“已備案95新”的“一正正品”GOIP網關,標價15500元,賣家在描述中稱“正常使用沒有問題,全網通4G網,32拖128口”。所謂“32拖128口”,即32個端口,能插128張手機卡。

  多位店家表示,目前在售的GOIP設備已不能在國內使用,但如果以“國企或上市公司”名義買,是“有辦法避開限制”在國內正常使用的;具體如何操作,他們沒有透露。

  此外,電商平臺上還有人將GOIP設備核心模組拆解,以“多卡器”“手機外置卡槽”等變名銷售。有受訪者認為,該設備技術可複製性強,很容易轉入地下生産、流通,一些未被納入市場監管視線的小型代工廠具備持續生産能力,産品流入二手交易市場和黑市。

  對“電詐工具”需加強源頭管控

  據了解,2021年,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凈網2021”專項行動,針對網路黑灰産“黑卡”“黑號”“黑線路”“黑設備”四類網路犯罪的重要“作案物料”,抓獲“卡商”“號商”等犯罪嫌疑人3萬餘名,扣押手機黑卡300余萬張,查獲網路黑號1000余萬個,繳獲“貓池”、GOIP等黑産設備1萬餘臺。

  “電詐光靠公安一家是打不完的,必須加強綜合治理。”多位基層辦案民警認為,做好反詐工作,核心是治理涉詐工具;需要多措並舉,通過源頭、渠道、技術管控多管齊下,遏制GOIP設備氾濫態勢。

  受訪人士建議,首先要加強電商平臺流通渠道監管。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對相關電商平臺的監管,明確要求其下架GOIP設備,填堵涉詐設備流通漏洞。

  同時,要加強上游手機卡的源頭治理。手機卡是電信詐騙的基礎“物料”,也是GOIP設備的“原料”。“理論上講,一個人可以從三大運營商和虛擬運營商處辦到約100張卡,正常人顯然用不了這麼多卡,由此産生了出租出售行為,給GOIP設備提供了用武之地。”深圳市公安局刑偵局警官陶劍説,深圳正逐步推行同一用戶在深圳只能開立6張手機卡的政策,從全國層面推行此類政策也很有必要。

  去年10月公佈的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草案提出,非法製造、銷售、提供或者使用主要用於電信網路詐騙設備者將受到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熊孟等基層民警建議在草案中進一步明確,擁有和買賣GOIP設備,但無法證明其合法用途的,應推定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以進一步厘清責任,明晰法律邊界。 

來源:新華社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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