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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判首起冰墩墩制售盜版案 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萬元
北京青年報 · 雷嘉 | 發佈時間2022-02-15 10:27:15    

   2022北京新聞中心昨天舉行加強冬奧智慧財産權保護專場新聞發佈會,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會上獲悉,國家版權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等部門高水準地為冬奧盛會提供智慧財産權保障。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了一起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

  據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新聞發言人、智慧財産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介紹,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順利舉辦發揮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國政府對條例進行了完善和修訂,進一步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相關標誌納入保護範圍。截至目前,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對63件奧林匹克標誌予以公告保護,推動及時披露被許可人資訊;對北京冬奧組委提交的14件專利申請和315件商標申請予以保護。國家版權局開闢冬奧版權登記保護綠色通道,為涉奧版權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權服務。像現在“一墩難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也同時受到專利、商標和版權的保護。

  冬奧會開幕以來,公眾和媒體很關注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版權問題,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違法的,侵權行為可能面臨哪些處罰等問題。對此,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湯兆志表示,從版權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別規定,如《著作權法》規定的為個人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為了新聞報道媒體不可避免的再現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比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産玩具、玩偶或將其用於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産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版權的有關規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局局長楊東起表示,北京市對冬奧智慧財産權侵權違法實行“零容忍”。除近期快偵、快訴、快判了全國首例制售盜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外,某體育公司在公眾號上宣傳使用“燃動夏季 助力冬奧”“立即搶票”等內容,某酒業公司生産“2022北京冬奧”紀念酒産品,均因違反《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被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北京還利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針對網際網路領域予以重點監管。如豐台區市場監管局建立“慧眼監管系統”,在“豐台區線上商品庫”中抓取包括“冬奧”及冬奧吉祥物等文字圖片的商品資訊,有效制止違法使用奧運標誌的經營行為。

  在全國範圍內,網際網路領域的冬奧侵權行為也是重點監管和查處對象。截至2月12日,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新浪微網志、B站、抖音、百度等27個主要視頻、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臺,共接到各類權利人通知後刪除涉冬奧侵權連結32376個;按照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的要求,通過自查主動刪除涉冬奧侵權連結227452個;各平臺因傳播涉冬奧侵權內容等情況處置各類賬號3363個。在此基礎上,關閉了39個境外非法網站,依法處置了52個涉嫌非法傳播涉冬奧內容的境內網站(APP)。

來源:北京青年報    | 撰稿:雷嘉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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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青年報    | 撰稿:雷嘉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