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16日開庭
北京日報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2-12 09:18:29    

   2月16日,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將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此案在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劉鑫賠償69.6萬元。劉鑫提出上訴。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

  2016年,留學日本的江歌,在東京自己住所的門口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

  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歌母親江秋蓮一直沒有從喪女之痛中走出來,她認為劉鑫是有責任的。

  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並索賠兩百餘萬元。

  2022年1月10日,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劉鑫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來源:北京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北京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