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功能老化無法使用後,有些車主就將車輛隨意停在路邊,寧波一名男子就盯上了這些報廢車。2月7日,澎湃新聞從寧波慈溪市檢察院獲悉,經該院公訴的一起盜竊案近日宣判,男子徐某冒充車主出售路邊車輛,被法院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徐某是一名慣犯,曾在2006年至2020年間多次因盜竊罪、搶奪罪和冒用他人身份證明等罪名被行政拘留或判刑。2021年10月下旬,徐某剛刑滿釋放兩個多月,仍處無業狀態,一天他乘坐公交車時看到路邊停著一輛破舊的農用車,想到看守所同監室室友説“路邊的破車賣掉一般不會被發現”,就打起了這輛農用車的注意。他找來收廢品的小張,將其帶到車邊説“我這個車在這裡停了三年了,停著也沒用,想當廢品賣了”。在只提供身份證,未提供行駛證的情況下,二人以3500元成交。第二天,車主路過這裡,發現自己停放的農用車不見了,隨後在一家廢品收購站發現了自己的車子,此時車子已被切割成兩半,車主隨即報警。經查,徐某還謊稱有報廢車輛要賣,將另一輛停放在路邊的麵包車以1300元的價格通過網路將車賣給了汽車報廢回收廠。
檢察官提醒,車輛報廢廠回收時務必要求車主提供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等材料,仔細核實,不能一收了之。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葛熔金 通訊員 趙檸檸 陳錫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葛熔金 通訊員 趙檸檸 陳錫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