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加大惠企紓困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杭州市下發《進一步做好“助企開門紅”有關工作的通知》,本次推出的“杭十條”內容涉及對企業的支援獎勵、員工返崗補貼、企業用工補貼、春節留杭消費券使用等十條政策,助力企業“開門紅”。(具體戳這裡)
2月6日,杭州12345市長熱線就“杭十條”相關熱點問題繼續進行解答。
1.為什麼要延長消費券使用時間?
為了響應社會關切和需求,鞏固疫情放空階段性成果,延長了消費券使用時間。
2.本次消費券期限延長多久?
兩種類別的消費券,也就是抵扣券和現金券,使用期限從2月14日延長至3月31日。
3.那麼抽大獎的活動有變化嗎?
活動要求有變化,因為使用期限變化了,所以參加2月15日“元宵抽大獎”的資格要求,由“2月14日前使用完所有抵扣券”調整為“2月14日前使用過抵扣券”。只要使用過抵扣券的用戶都可以參與了,這裡要注意是使用過抵扣券,不是使用現金券。
4.因疫情防控被安置在外市進行集中隔離的人員使用券有要求嗎?
已領券但因疫情防控被安置在外市進行集中隔離的人員,無需進行退款退券,回杭後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還沒有使用消費券的隔離人員,回杭後仍可以使用。
來源:錢江晚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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