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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等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智慧財産權執法案件公佈
中新經緯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4-22 11:15:49    

   2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智慧財産權執法典型案件。包括,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健波防護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南寧中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那馬加油站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等共20起案件。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2021年,市場監管部門著眼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持續深入推進智慧財産權執法工作,針對關係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和影響創新發展的突出問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強化奧林匹克標誌保護,依法查處商標專利申請註冊及代理違法行為。

  典型案件具體如下:

  一、浙江省新昌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浙江中野農機裝備有限公司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新昌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約翰迪爾(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舉報,稱浙江中野農機裝備有限公司生産銷售的農用拖拉機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新昌縣市場監管局與紹興市市場監管局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不僅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而且也誤導消費者,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本案的查處,有力震懾了侵權違法行為,保障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二、江蘇省睢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優尚進出口貿易(睢寧)有限公司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睢寧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美商可斯可批發公司舉報,對優尚進出口貿易(睢寧)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開展調查。

  本案中,當事人在網店上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大部分使用外文標注,使用的商標與美商可斯可批發公司的註冊商標近似,容易讓消費者在購買時造成混淆。調查期間,當事人稱其銷售的堅果産品外包裝設計已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但其取得專利權的時間在投訴人商標註冊時間之後,按有關法律規定,應保護在先合法權利,對當事人商標侵權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遼寧省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鐵東區小張通訊配件商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對鐵東區小張通訊配件商行涉嫌銷售假冒商品行為進行核查。

  手機配件屬於商標侵權行為多發的商品,由於普通消費者辨識力不高,違法經營者欺騙消費者接受其商品或服務,不僅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增加了手機使用中的安全隱患。該案的查處,嚴厲打擊了侵權違法行為,維護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利益。

  四、江西省安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江西宇暉實業有限公司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安遠縣市場監管局接到阿克蘇諾貝爾(上海)有限公司舉報,稱江西宇暉實業有限公司在安遠縣“書香公園·悅府”小區使用的外墻塗料“ICI專業”真石漆係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隨即赴現場開展調查。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324 桶印有“ICI 專業”字樣的真石漆,經鑒定,均為假冒産品。經查,當事人負責安遠縣“書香公園·悅府”小區住宅的外墻施工,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外墻塗料指定為“多樂士”品牌真石漆,合同價為120元/桶。當事人為降低施工成本,以105元/桶的價格購進380桶印有“ICI專業”字樣的真石漆,當事人未查驗産品相關證明文件。截至案發,當事人已使用56桶,視同已銷售。按照約定合同價120元/桶計算,涉案貨值金額為4.5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2021年5月27日,安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324桶,罰款5萬元。

  本案中,當事人為了降低成本,在包工包料的施工活動中使用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構成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該案件的查處,有效打擊了加工承攬經營活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維護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南寧中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那馬加油站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接到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稱廣西南寧中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那馬加油站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立即進行調查。

  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一些不法商家倣冒他人商標,企圖“魚目混珠”,導致消費者混淆,為自己獲取競爭優勢。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服務商標侵權案,所涉及的油品零售業與消費者聯繫密切,具有典型性。執法人員面對複雜案情,面向普通消費者開展調查,突破辦案難點,確保了案件查辦工作順利推進。

  六、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安徽金口酒業有限公司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廣告宣傳展覽案

  亳州市譙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移交線索,反映安徽金口酒業有限公司將“金壇子”“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廣告宣傳、展覽,隨即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為推銷其生産的“金壇子”白酒,分別於2020年11月21日在南京糖酒會、2020年11月27日在第21屆安徽糖酒會上,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廣告宣傳、展覽。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2021年2月10日,亳州市譙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處罰款10萬元。

  “馳名商標”是指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被賦予不同於普通商標的擴大保護。“馳名商標”並非一種榮譽稱號,而是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對商標知名度作出的一種事實認定。由於“馳名商標”通常承載著良好商譽,部分權利人將其作為推銷産品或服務的一種手段對外展示,以獲得市場競爭優勢。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生産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該案件的查處,制止了“馳名商標”權利濫用,有利於引導生産經營者正確認識“馳名商標”制度,促使權利人依靠産品、服務品質和信譽獲得市場競爭力。

  七、貴州省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案

  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位於威寧縣陜橋街道趙山村一間民房內有人大量製造捲煙過濾紙外包裝紙商標標識,立即聯合縣公安機關、煙草部門依法對該民房進行檢查。

  經查,張某租用民房從事捲煙過濾紙外包裝紙商標標識印製活動,現場查扣“雲煙”“紅塔山”“紅梅”等商標標識1億余件。經聯繫相關商標權利人確認,張某印製商標未得到委託或授權,所查獲商標標識係張某擅自製造。張某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由於涉案侵權商標標識數量巨大,張某行為涉嫌構成犯罪,2021年2月22日,威寧縣市場監管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按照《商標印製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商標印製單位承接商標印製業務,應當核查商標印製委託人的證明文件和商標圖樣。本案中,當事人為獲取利潤,鋌而走險,在普通民房內擅自製造商標標識,手段隱蔽。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及時出手,防止侵權標識流入市場,斬斷了侵權違法鏈條,維護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八、湖北省保康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孟某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條件案

  保康縣市場監管局在與縣公安局聯合查處楊某、王某(已被縣公安局刑事立案)假冒註冊商標案中,發現當事人涉嫌為上述二人假冒註冊商標行為提供便利,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明知製作商品外包裝需查驗、索取廠家相關證明文件、授權委託書,但在接受委託製作湖北堯治河楚翁泉酒業有限公司白酒包裝時卻未向相關人員索取授權委託書和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僅憑收到的堯治河1988白酒實物一瓶,便聯繫、組織相關廠家倣照實物製作與堯治河1988酒瓶、瓶蓋、瓶身印花近似的酒瓶,為楊某、王某實施假冒註冊商標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2021年4月20日,保康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款17.07萬元。

  本案中,當事人明知他人存在商標侵權行為,仍為其提供幫助,是他人侵權行為得以成功的必要條件,也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該案的查處,切實保護了商標權利人的權益,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九、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南京健波防護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在調查南京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一案中,發現涉案侵權産品由當事人南京健波防護用品有限公司提供,遂對當事人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7月31日至8月2日通過1688平臺以及線下渠道購進印有奧林匹克五環圖案的口罩共計15.8萬隻,並進行分包包裝,其中9.8萬隻口罩包裝袋上標注了當事人廠名廠址,其他6萬隻口罩在包裝袋上擅自印製他人廠名廠址,隨後將包裝好的口罩提供給南京某公司進行銷售,涉案經營額57850元。當事人未經許可擅自銷售印有奧林匹克標誌的口罩,違反了《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侵犯了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其在産品包裝上標注他人廠名廠址的行為,還違反了《産品品質法》有關規定。2021年11月4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8萬元。

  本案的查處,適逢“奧運口罩”銷售火爆,執法人員敏銳發現違法線索並及時固定證據,對違法行為予以堅決打擊,保護了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利益,展示了我國嚴格保護奧林匹克智慧財産權的良好形象。

  十、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

  涪陵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移交線索,反映重慶市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隨後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為提升企業知名度,在其微網志、網站發佈含有“東京奧運會”等內容的商業宣傳圖片,圖片內容不僅含有其産品及品牌標識,而且還有“為中國健兒加油,共同期待奧運首金,東京奧運會”等內容。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在其微網志、網站中發佈含有“東京奧運會” 等內容的宣傳圖片,違反了《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侵犯了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2021年11月12日,涪陵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款15萬元。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規定,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誌、奧林匹克旗、奧林匹克格言、奧林匹克徽記、奧林匹克會歌以及奧林匹克、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專有名稱,都屬於奧林匹克標誌,依法得到保護。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為,為我國冬奧會成功舉辦營造良好環境。

  十一、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佛山市愛佳衛生用品有限公司假冒專利案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移送線索,反映佛山市愛佳衛生用品有限公司涉嫌假冒專利,立即對當事人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從事紙尿褲生産經營活動,雖獲得重慶某公司授權使用“一種不織布及其生産工藝”技術,但該技術當時正處於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階段,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當事人對採購回來的不織布未做特殊工藝處理,整個加工流程沒有使用重慶某公司的上述技術,所採購不織布也未使用上述技術。截至案發,當事人已交付給重慶某公司奇品品牌紙尿褲130箱、安臣品牌紙尿褲170箱,兩種産品共收取貨款68202.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構成假冒專利行為。2021年8月4日,佛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清除庫存未銷售的216箱産品上的專利標識,沒收違法所得68202.6元,並處罰款68202.6元。

  本案中,當事人以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作為專利進行宣傳,且在産品中未使用相關技術,誤導消費者,獲取不正當利益。該案的查處,震懾了假冒專利行為,有利於引導規範專利標識標注行為。

  十二、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卓一慧眾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案

  海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移送線索,反映北京卓一慧眾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涉嫌違法進行商標代理,隨即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與委託人簽訂了商標代理服務合同。當事人遞交商標申請註冊材料後,當委託人諮詢商標是否申請成功時,當事人向其發送了商標註冊審查機關的駁回通知書及相關材料,並表示需要重新繳納費用以進行申訴。當事人在與委託人的微信溝通中數次作出“使用首席律師撰寫材料就可以順利通過復審”“找個厲害的首席律師撰寫材料,商標完全可以下證”等承諾,還多次提到“放棄復審肯定會後悔”等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屬於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2021年9月2日,海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給予當事人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

  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條件才能通過審查。本案中,當事人作為從事商標代理的專業機構,應當知曉商標代理有關規定,但卻向委託人作出虛假承諾,損害了委託人的利益,擾亂了商標代理市場的正常秩序,應當予以處罰。

  十三、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企承信泰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案

  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移交線索和相關舉報材料,反映天津企承信泰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提供商標代理服務過程中涉嫌侵犯某公司商業秘密,隨即對線索和舉報材料進行分析研判並展開調查。

  經查,未發現舉報材料所稱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但當事人在同一商標案件中接受有利益衝突的某公司和某加工廠委託,並以引人誤解的方式向某加工廠招徠業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屬於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該公司主管業務的張某和業務專員鄭某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2021年7月6日,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分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該公司罰款2.5萬元,對張某罰款1.5萬元,對鄭某罰款1萬元。

  本案中,當事人作為提供商標代理服務的專業機構,違法行為十分隱蔽。市場監管部門不放過任何違法線索,有效查明事實,對涉案公司及相關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嚴肅處理,産生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十四、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廈門參玖參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案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移交線索,反映廈門參玖參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商標代理違法行為,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廈門參玖參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註冊“N”“全球加盟網”等 61 個商標時存在“為不同的委託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相同的商標”的情況。由於商標註冊的排他性,相同的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僅可能申請註冊成功一件,為不同的委託人申請註冊相同商標的行為不僅損害委託人的利益,而且耗費商標審查資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第四條規定,擾亂了商標代理市場秩序。2021年3月30日,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並處警告和罰款 2.35 萬元,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警告,並處罰款 11750元。

  為規範商標申請註冊秩序,市場監管總局出臺了《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明確了違法申請註冊商標的具體情形。本案中,當事人作為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在應當知道其代理行為違法的情況下仍然實施,擾亂了行業秩序,應當對當事人及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十五、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川德龍商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案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接到轉交線索,反映四川德龍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申請“關門紅梅”地理標誌商標中涉嫌史料造假,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代理申請“關門紅梅”地理標誌商標過程中,因申請註冊“關門紅梅”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需有“關門紅梅”客觀存在及其聲譽的證據,當事人公司主管人員何某為了“關門紅梅”地理標誌商標申請審查能夠通過,篡改南江縣誌有關內容,提交虛假的“關門紅梅”客觀存在及其聲譽證據材料。商標註冊審查機關在材料審查中發現當事人提交材料與國家圖書文獻收藏機構收藏的南江縣誌所記載內容不一致,于2021年8月6日駁回商標申請。當事人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據,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違反了《商標法》第二十七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2022年1月27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4萬元,對主管人員及直接責任人何某罰款2萬元。

  嚴厲打擊商標註冊申請環節違法行為是市場監管部門智慧財産權執法的重要內容。本案是一起代理申請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案件,當事人提交虛假材料意圖騙取商標註冊,擾亂了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應當依法嚴厲處罰。

  十六、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麥淺智慧財産權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等惡意申請註冊商標案

  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轉交線索,反映麥淺智慧財産權代理(上海)有限公司與其關聯公司合謀搶注商標並囤積出售,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自2018年起,麥淺智慧財産權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分成商標轉讓費等方式説服其親友陸續註冊6家關聯公司,全權代理上述公司申請註冊商標,並通過網際網路平臺聯繫第三方轉讓註冊商標,以此作為牟利手段。自2019年11月1日至案發,麥淺智慧財産權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為6家關聯公司共申請註冊商標1058件,成功註冊商標504件,轉讓商標32件,獲取違法所得24250元。麥淺智慧財産權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其關聯公司違反《商標法》第四條及《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2021年12月28日,松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4250元,並處罰款16.5萬元。

  本案中,當事人不以使用為目的,大量註冊囤積商標並出售,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擾亂商標申請註冊市場秩序。本案的查處,有利於引導商標申請註冊回歸以使用為目的的制度本源,維護良好的商標申請註冊秩序。

  十七、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寶安分局查處潘某惡意申請註冊商標案

  寶安分局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工作部署,對涉嫌惡意申請註冊“全紅嬋”商標的申請人潘某進行調查。

  經查,潘某以個人名義委託深圳市皇嘉智慧財産權有限公司代理申請註冊“全紅嬋”商標,涵蓋六大類65種商品或服務。潘某作為深圳市皇嘉智慧財産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專業從事商標註冊代理工作,應當知道全紅嬋是獲得東京奧運會金牌的中國運動員,是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潘某在未獲得全紅嬋授權,未實際開展相關經營活動的情況下,惡意申請註冊多個“全紅嬋”商標,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2021年10月26日,寶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000元。

  奧運健兒在奧運賽場上揮灑汗水為國爭光,部分商標申請人和商標代理機構卻為了一己私利,頻頻蹭熱點,惡意搶注商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該案的查處,及時回應了社會關切。無論是個人、企業還是商標代理機構,惡意申請註冊商標,都將依法受到處罰。

  十八、山東省煙臺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君鼎(煙臺)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案

  煙臺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轉交線索,反映君鼎(煙臺)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隨即進行調查。

  經查,4家委託企業為獲取當地政府的高新技術企業補助,委託君鼎(煙臺)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編寫並申報專利材料。當事人在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簽訂“智慧財産權合作協議”的方式,為4家委託人提供專利代理服務,共涉及專利申請23件,獲取違法所得4萬元。當事人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規定。2021年7月13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4萬元,並處罰款8萬元。

  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助長不以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該案的查處,及時制止了“黑代理”違法行為,有助於從源頭規範專利申請行為。

  十九、湖南省市場監管局查處湖南協遠智慧財産權服務有限公司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案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接到移交線索,稱湖南協遠智慧財産權服務有限公司無資質開展專利代理活動,隨後進行核查。

  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專利代理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9年8月6日至2021年5月20日,分別與湖南某檢驗檢測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簽訂服務合同,代理了55件專利申請,獲取違法所得2985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規定。2022年1月5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9850元,並處罰款29850元。

  專利代理工作是專利工作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對於規範專利申請、提升專利品質具有重要作用。為加強專利代理行業監管,《專利代理條例》規定,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該案的查處,對相關違法行為産生了震攝,有助於推動專利代理行業健康良性發展,維護專利代理行業的正常秩序。

  二十、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查處蘭州合創智慧財産權代理服務有限公司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案

  2021年4月20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蘭州合創智慧財産權代理服務有限公司不具有代理資質卻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立即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自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在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以其他代理機構的名義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共接受7家單位委託,代理專利申請業務18件,收取專利代理費88200元,違法所得807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規定。2021年12月23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0740元,並處罰款161480元。

  本案中,當事人在沒有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專利代理業務,擾亂了專利代理行業秩序。執法人員通過對專利申請相關單位逐一排查,確定違法事實,在對違法行為依法給予打擊的同時,向相關單位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有利於促進專利代理行業規範發展。

來源:中新經緯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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