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法律糾紛很多都源於合同,不僅影響企業間的合作,也影響誠信問題,那麼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條款?哪些細節是被創業者甚至一些企業家所忽視的?這次我們請到了江培森律師跟我一起來聊一聊法律上的問題。
合同就像一篇記敘文,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缺一不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一些基本條款需要注意。簽訂合同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就是主體明確,即我們與誰簽訂合同,抬頭寫的是什麼名字,落款也應當相對應。如果出現差異,在産生糾紛以後就會有一個爭議,到底我們是與誰發生了糾紛,維權就比較麻煩,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比方説個人簽的名字,前面的名字與後面的名字有差異,法院立案搜尋這個人身份就比較麻煩。有的公司名在列印的時候錯了一個字,與公司的公章有差異,導致維權的時候産生類似的糾紛,即主體不適格,也會導致維權被動。所以説我們的主體是誰需要仔細核對,不能有任何瑕疵。
針對這種情況還要補充一點,對於個人自然人而言,不但要核對姓名,甚至還要把他的身份證號碼寫于合同之上。因為在司法事件中,我們維權的時候往往遇到自然人有個簽名,但具體的身份資訊找不到,如果請求法院或者公安部門調取,一定要有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但是身份證號碼是唯一的,這是對自然人的一種完整的合同簽訂方式。為了防患于未然,應當在簽訂協議或合同時,針對自然人,把他的身份證號碼準確無誤地記載在合同或協議上,避免之後維權的障礙。
合同內容也要完善,談判會談一些重要的權利義務關係,往往我們在談的過程中,沒有把內容詳細記載下來,合同文本顯示的並非全部的談判協議內容,簽合同的時候也沒有仔細核對,合同一旦簽訂,不管是權利還是義務都會産生爭議。一旦産生爭議,會給雙方造成時間、精力、程式上的損失,不論勝訴與否,都會影響社會的經濟發展,也會對自己的情緒産生負面影響,導致本來很好的合作夥伴失去信任。實際上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白紙黑字把所有談到的內容都表現于合同上,就會減少很多糾紛。
合同內容約定好以後,從合同形式上來講,不要留有空格。空格會導致文本不一致,有一方可能會加一些文字或其他約定上去,所以一定要註明或者劃掉,以表示此處沒有內容。此外還涉及到空白合同的問題,比如説與外地公司合作,一方簽了字寄給對方,這種情況下一定要蓋騎縫章。因為很多人往往只在最後一頁蓋章簽字,那些不守信用的人就可以調換條款,蓋章以後寄過來,合同已經固定了,就導致我們的權利受損。一旦要寄空白合同,一定要蓋騎縫章,同時寫上頁碼。
另外我們也經常遇到一種情況,由於雙方之間合作了很久,往往比較熟悉,就很不注重合同形式,本來有日期卻沒有填。後面産生爭議的時候,合同是什麼時候簽訂的?違約金怎麼計算?利息怎麼計算?這一系列問題就會隨之而來。所以我們簽訂一份合同時要注意完整性,時間地點都要寫上,落款的簽訂時間、履行義務的時間都要寫清楚。
江律師表示,企業有必要規範自己的經營管理和風險防範,一些小的企業往往認為自己規模還小不要緊,但往往越小越要注意,因為小公司經不起挫折,一個生意損失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對公司的打擊是非常大的。所以我們建議不管是個人創業還是中小企業,都應當在法律方面做出相應的安排,成立法務部、招收法務人員或者聘請法律顧問,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我們要遵法守法,企業才能往更好更陽光的方向發展。如果您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有任何法律法規方面的問題,可以向我們諮詢,江律師會在第一時間對您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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