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碳排放管理師、收納整理師、家庭教育指導師……眼下正值春招旺季,網路上各類技能培訓考證廣告令人眼花繚亂。與數百、數千元培訓費相比,動輒月薪上萬元的承諾令不少求職者怦然心動。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培訓機構以新職業的職業資格為名開展培訓,亂收費、濫發證,不少求職者被“割韭菜”。
“兼職月入過萬”“權威認證”可能是“坑”
記者在網上搜索“資格證”發現,各類虛假宣傳層出不窮。
有些培訓廣告誇大證書含金量、就業前景,宣稱“碳排放管理高級證書,兼職挂靠月入過萬”,“家庭教育指導師崗位缺口數百萬,拿下證書就有了金飯碗”。
記者點開一個名為“2022年註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服務中心”的網頁,上面有“證書收入高”“不坐班拿高薪”等字樣,稱“兼職可達8萬—11萬,全職達18萬—25萬,證書價值目前仍在上升中”。業內人士指出,消防工程師兼職實際上難以達到這個收入水準。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培訓機構混淆培訓證書與職業資格證的區別,稱“培訓證書是國家要求的入職門檻”。事實上,包括網上炒作的“碳排放管理師”等在內的一些職業,並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中。
據了解,《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中共計72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3項。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能力技術處相關工作人員在回復網友諮詢時表示,網上一些培訓機構聲稱的所謂技能培訓證書,與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並不是一回事,建議謹慎看待。
還有的培訓機構為獲取學員信任,“拉大旗作虎皮”聲稱挂靠權威機構。近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服務中心主辦的網路教育培訓專業平臺——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發佈公告,稱接到投訴和舉報,有機構以該網名義進行虛假、誇大宣傳等行為,“極大地誤導了學員,嚴重損害了學員權益”。
令人眼花繚亂的技能培訓廣告讓不少消費者上當受騙。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查閱發現,涉及培訓考證的投訴有6000多條,“虛假宣傳”“忽悠考證”是高頻詞。
“割韭菜”套路多:多辦優惠、誘借消費貸……
近年來,我國技術技能職業類社會服務行業市場活躍,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培訓認證成了一些機構的牟利工具,衍生的“賣證”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名資深健身教練説,現在很多培訓機構宣稱健身教練資格證不用考試,不到現場就能辦。
在記者諮詢中,有機構發來證書圖片,稱“最快4天就給你寄出來”。機構客服稱可辦理健身教練、游泳教練、足球教練等證書;等級不同,收取的費用也不同,高級證書收費500元左右;如果辦理多個證書可以適當優惠。
記者調查發現,針對一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客戶,有的培訓機構為牟利甚至誘導學員借消費貸。
一家培訓機構負責人介紹,僅需4680元參加線上培訓就可以拿到心理諮詢師證;如果報名8480元的“尊享成師班”,除了心理諮詢師證書外,還可以領取青少年指導師以及婚姻情感諮詢師證件。“錢不夠的話,可以使用網貸分3到24期償還。”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一份調研報告顯示,近一年來北京法院審理的128件涉考證培訓糾紛案件中,原告為畢業不久大學生的案件比例高達72%,由於該部分人群本身經濟能力較弱,部分機構誘導學員與其關聯公司簽訂消費貸合同,從而牟取額外收益。
記者調查發現,有些機構所謂的技能培訓,甚至涉嫌詐騙。安徽一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外宣稱,可以幫助報考、辦理健康管理師、營養師等國家權威部門認證的證書。客戶與該公司取得聯繫後,工作人員以輔導費、書本費、報考費、包過費等各種理由收取高額費用。
警方發現,該機構甚至事先準備好“話術”套路,以證件有國家資質、安排到醫院或體檢中心就業、不過包退學費等“花言巧語”誘騙繳費。被查處時,該機構先後騙了3000多人,涉全國25個省市,涉案金額800多萬元。
加大“山寨證書”治理力度 規範新職業技能培訓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開展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對面向社會開展的與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相關的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發證活動進行專項治理。
貴州新瑞林陽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吳旭夢建議,公安、市場監管、網監等部門聯合執法,對濫發虛假培訓廣告行為依法予以重罰;另一方面,在經營培訓場地、教學師資等軟硬體設施方面設置標準,支援合規培訓機構良性發展,滿足社會技能培訓需求。
不少培訓亂象發生在新職業領域。貴州夢動科技有限公司助理總裁馬進建議,相關部門在發佈新職業時,同步發佈統一的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機制,減少政策空白。
“剛畢業大學生求職心切,很容易被網站上的誇張廣告宣傳吸引,缺少便捷、權威的資訊獲取途徑。”順義法院天竺法庭庭長商興加建議,主管部門加強政策資訊發佈,對畢業生開展職業資格考試政策諮詢座談會、交流會等,讓求職者對證書合法合規性和含金量心中有數。
專家提醒,培訓考證不要盲目跟風。要辨別培訓機構是否正規、培訓是否適合自己、證書有多大的含金量,報名時一定要簽好合同,保留轉賬憑證。一旦發現有上當受騙的情況,立即報案並固定證據,尋求司法途徑來保護合法權益。
來源:新華網 | 撰稿:吳文詡、向定傑、楊靜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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