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發佈《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打造通用人工智慧産業創新和應用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打造通用人工智慧産業創新和應用高地若干政策
為搶抓通用人工智慧發展戰略機遇,加速賦能千行百業,推動我省率先進入通用人工智慧時代,制定如下政策。
一、強化智慧算力供給
1﹒加快智算中心建設。支援各類市場主體以自建、合建、代建等方式建設智算中心,優先納入省政府重點項目,省市協調給予能耗、土地等指標,積極支援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
對2024年底前完成新增單體智慧算力規模400P以上的建設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市依法依規通過貸款貼息、運營補貼等方式給予建設和運營經費支援,省級按照市級實際補助額度的1/3給予符合條件的市補助。對特別重大的項目,省市可採用“一事一議”方式支援。(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相關市人民政府)
2﹒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建設省級智慧算力統籌調度平臺。(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級根據調度平台中算力實際使用量,對在皖企業、高校院所等算力使用方(自建自用除外)給予不超過算力總支出20%的補助。(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相關市人民政府)
二、保障高品質數據供給
3﹒全面開放公共數據。制定政府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清單。(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在保證數據安全和做好隱私保護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前依法依規面向在皖通用人工智慧企業有序共用開放可以公開的電子政務公文及檔案、地方誌等公共數據,定期通報各地各部門數據開放情況。(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檔案館、省地方誌研究院等,各市人民政府)
4﹒集聚數據生産處理供應商。對提供數據採集、數據清洗、數據標注等服務的在皖數據生産處理供應商,鼓勵各市按企業當年數據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省級根據績效給予各市綜合獎補。(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建立技術支撐體系
5﹒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通過“揭榜挂帥”、“賽馬”、定向委託等方式,在省級科技攻關計劃中支援通用大模型、行業大模型、安全可控技術以及通用人工智慧其他路徑探索的應用研究,按照不超過項目研發費用的2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最高500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項目,省市可採用“一事一議”方式支援。(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
四、加快全時全域場景應用
6﹒全面開放應用場景。推動政府治理、社會民生、産業升級等場景應開盡開,對各地各部門場景開放情況實行季通報、年評比。開展省級“十大”通用人工智慧場景應用標桿評比,對評選優秀的案例給予總投資額20%、最高100萬元補助,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申報科技部人工智慧示範應用場景。(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有關部門,各市人民政府)
7﹒推動産品安徽首用。對通用人工智慧創新産品,支援申報省“三首”“三新”産品,在招投標和政府採購中可採用首購、訂購等方式採購,促進産品研發和示範應用。(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五、加速匯聚市場主體
8﹒廣泛招引重點企業。對在皖落戶的通用及行業大模型企業、跨領域應用企業、新興算力企業、安全人工智慧企業等,優先匹配算力、數據、場景、基金、場地等要素資源。對引進符合條件的人工智慧關鍵技術項目,省級按照市級實際補助金額的30%、最高1000萬元給予項目所在市獎補,用於智慧算力建設和招引重點企業。(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
9﹒打造試點示範園區。支援各級人民政府和市場主體建設通用人工智慧産業示範園區,對通用人工智慧企業佔比超過60%的産業園區,同等條件下優先授予“安徽省通用人工智慧産業示範園區”稱號。(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10﹒舉辦創新應用大賽。舉辦通用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全國大賽,努力打造成為全國性著名賽事,對創新能力強、市場前景廣、應用成效顯著並在皖落地的獲獎項目和團隊,省市統籌相關基金資金,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股權投資、債權投入、人才獎勵、大賽獎金等在皖創新創業政策支援,最高支援金額3000萬元。(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11﹒強化人才保障。制定我省通用人工智慧領域相關專業職稱評審標準,暢通通用人工智慧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動態開展評審認定。(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相關市人民政府)對在皖落地的通用人工智慧領域重點企業創始人、核心骨幹,開闢高層次人才認定綠色通道。(責任單位:相關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2﹒支援高層次人才創業。對通用人工智慧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皖創新創業,省統籌相關基金資金予以扶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
七、構建良好産業生態
13﹒構建金融支撐體系。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等引導作用,撬動保險、信貸、基金等社會資本投向通用人工智慧産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加快運營總規模不低於200億元的省人工智慧産業主題基金,以參股方式支援市縣國資平臺、市場主體等設立通用人工智慧領域子基金,滿足企業和項目資金需求。(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14﹒支援標準化體系建設。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通用人工智慧企業,每個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獎補10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
八、強化宣傳培訓
15﹒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組織開展通用人工智慧領域重大培訓活動、重大推介活動、重大戰略諮詢研究等,提升全社會認知水準。(責任單位: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具體實施細則由省人工智慧産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會同省財政廳制定。對皖北地區符合條件的項目,獎補資金可上浮20%。
本政策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