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通知,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利用“白名單”機制,延長危險廢物轉移有效期、拓寬危險廢物轉出地區範圍等,助力打造便利、公開、透明的一流營商環境。
去年3月,我省在長三角區域率先建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白名單”制度,將省內7家企業及其經營的4類危險廢物納入跨省轉移“白名單”。我省毗鄰省份及上海市審批轉移相應類別的危險廢物至“白名單”企業時,在“一事一批,移出人和承運人在審批後30日內完成轉移”情況下,不需要徵求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意見,可直接予以審批。“白名單”納入條件嚴格,如企業清潔生産水準應達到國內先進水準及以上,近兩年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檢查考核均為達標及以上等。經營範圍包括再生鉛、廢礦物油再生利用、廢催化劑再生、銅陽極泥利用。
截至2022年底,我省“白名單”企業已經成功利用“白名單”方式接收省外危險廢物轉入38家次,累計7.2萬噸,涉及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河南省等地區。“白名單”機制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獲得行業企業好評。
此次新政在原有機制的基礎上,延長危險廢物轉移有效期,將“30日轉移有效期”延長為“最長不超過12個月”,在加強有效監管的同時,方便企業高效辦理跨省轉移審批手續,從而進一步提高“白名單”機制的運作效率。拓寬危險廢物轉出地區範圍,除我省毗鄰省份及上海市外,將“其他與我省有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合作協議的省(市)”納入“白名單”轉出地區範圍。
根據通知,納入“白名單”的危險廢物類別包括:900-052-31廢鉛蓄電池,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不包括900-249-08其他生産、銷售、使用過程中産生的廢礦物油及沾染礦物油的廢棄包裝物),772-007-50廢催化劑,321-002-48銅陽極泥。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人士表示,該廳還將完善申報和退出機制,進一步明確“白名單”企業申報流程和退出機制,動態管理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利用“白名單”企業,建立差異化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