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保護與發展,近日,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聯合下發《關於試行建設項目永久佔用林地“佔補平衡”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開始建設項目永久佔用林地探索實施“佔補平衡”管理。
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永久佔用林地被納入“佔補平衡”管理範圍。各市根據本市建設項目佔用林地需求,提前謀劃,建設補充林地儲備庫。建設項目申請佔用林地時,應當承諾補充同等面積的非林地作為林地。每年1月底前要根據上年度建設項目佔用林地面積,組織劃定同等面積的林地,並申請將其地類變更為林地。
我省要求,補充林地要從非林地、非耕地上劃定,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能夠滿足林業生産基本條件。未劃定補充林地並提交地類變更申請的,或者未報送補充林地地類變更結果的、補充林地未全部變更為林地的,暫停該市建設項目永久佔用林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