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7月1日全面實施,從實施後的8月申報納稅情況看,隆安縣主要開採的礦産石灰石、銀礦、制磚用粘土、非制磚用粘土、頁巖等經測算對比,改革前後資源稅費負擔率增減變化均為負數,企業稅費負擔總體減輕。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資源稅改革領導小組,由稅政部門負責對資源稅改革的統籌部署,各管理分局負責改革工作的具體落實;將資源稅改革細化為宣傳輔導、培訓落實、徵收管理等幾個細項納入績效管理,實行分階段、分步驟適時進行考評打分,以評比促落實。
爭取地方政府重視和部門配合支援。隆安縣地稅局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各部門的支援,結合徵管實際建立健全資源稅徵管協作長效機制,同縣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建立聯席會議、合作制度,通過加強徵管協作,認真做好轄區內礦産資源調查,掌握礦産資源補償費收入以及礦産資源情況,獲取全面準確的資源稅改革數據資訊,為資源稅改革提供數據支撐,打好改革基礎。
廣泛進行宣傳。以不增加企業稅費負擔為宣傳重點,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相關部門的支援以及礦産納稅人的配合。立足增強政策落實的確定性,主動深入各個礦産企業進行宣傳和政策輔導,幫助納稅人提前熟悉稅制,適應徵管新規定。
加強培訓輔導。組織業務股室和管理分局業務骨幹參加了市局的資源稅改革業務培訓,通過培訓班有針對性地對資源稅改革稅目、稅率、折算比、新資源稅申報表以及改革意義等開展專題培訓,確保納稅人理解和按時完成申報。
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及測算工作。隆安縣地稅局稅收管理員深入到轄區內的礦産企業採集納稅人2012年至2015年的開採量、開採成本、銷售利潤、稅費繳納情況等資訊,又從國土、水利部門取得納稅人近兩年的實際開採量、定價標準、實際繳納礦産資源補償費金額等資訊,並認真測算稅費負擔率、測算各稅目原礦和精礦的折算率,提出折算率建議和適用稅率建議,確保資源稅改革納稅人負擔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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