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之前覺得自己開網店也是老老實實做生意,這個培訓對自己沒啥用,但聽完還是明白了不少雷區,對自己以後的經營也有好處。”張女士在南寧經營一家淘寶店,專賣螺螄粉、老友粉等廣西特産。昨日參加南寧市電商價格政策培訓會後,她才發現很多常見的網上價格標識方式都違規了。南寧市物價局當天在培訓會通報了電子商務交易價格舉報投訴情況,並對電商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提醒告誡。
網際網路虛擬零售商店(簡稱為網店)是一個新興行業和新的商業模式,近年來發展迅猛。由於部分網店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缺乏對價格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了解,忽視價格規範管理,導致價格糾紛問題屢屢出現。自去年以來,南寧市“12358”價格舉報平臺頻繁接到全國各地舉報人關於淘寶、天貓等網路交易平臺對南寧市電商經營者涉嫌價格欺詐的舉報投訴。
南寧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投訴來自山東、河南、湖北、浙江等國內多地,其中有80%是職業投訴人,投訴問題不僅詳細而且專業。“有些短期內多次提出投訴,有些是一次性提出多起投訴,基本都會要求退一賠三和舉報獎勵”。經調查,電商經營者開展網路銷售存在的問題集中在虛構原價,未按規定在商品銷售網頁對“劃線價”作解釋説明,“劃線價”無真實來源依據,虛假優惠折價、低標高結等。市物價局目前正在開展調查取證和核實工作,對存在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理。
昨日,市物價局發佈了關於網店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的提醒告誡書,要求網店經營者自覺規範價格行為,並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市物價局適時進行檢查,對未開展或不認真自查自糾以及發現問題不整改的網店,將依法查處。對情節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除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外,還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並列入南寧市信用體系失信名單。
■特別提醒
網店要明碼標價禁先提價再促銷
在昨日的培訓會上,南寧市物價局發佈《關於規範網店經營者明碼標價的通知》。
1.網店必須做到標價內容完整、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標價。網店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必須標明商品的品名、産地、計價單位、零售價格或者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基本標價內容。
2.網店降價銷售商品應當標示降價原因、降價活動起止時間、原價和現價。降價原因必須真實有據,通常有促銷、酬賓、店慶、換季、臨期、滯銷、積壓等。不得虛構原價和降價原因,禁止先提高價格(原價)再降價或打折促銷,禁止虛假優惠折價。
3.網店開展價外饋贈物品或有獎促銷時,應當標明饋贈物品或獎品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等有關內容。有獎銷售還應標明獎項和中獎概率等。網店開展返券、送現金、積分促銷時,應當標示範圍、時間、條件、方式、價值等有關內容。
4.網店不得使用粗俗的、含糊不清的或者帶有誤導性的用語進行標價,例如“跳樓價”“驚爆價”“×折起”等。應當建立內部價格投訴處理機制,及時高效地妥善處理價格糾紛,對發現的價格違法問題進行自我糾正。
■相關案例
南寧市物價部門近兩年來收到舉報人主要反映網路經營者存在的涉嫌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行為共分為六類:
●商品銷售網頁的宣傳圖中標有“原價”字眼,或商品銷售網頁中用文字標注有“原價”字眼,涉嫌虛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銷活動前7日內最低交易價格,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
案例:淘寶網某網店銷售一款珍珠項鍊,該商品銷售網頁上用文字標注“原價300元,現價200元”,消費者下單購買後發現該網店從未按300元銷售過此款珍珠項鍊。消費者因此舉報該網店涉嫌存在虛構原價的價格行為。
●商品銷售網頁標示有一個畫了橫線的價格(以下稱“劃線價”),在該價格下又另有一個“促銷價”(或“折扣價”)。“劃線價”與“促銷價”相差懸殊,而且在該網頁頁面上未對“劃線價”的含義做解釋説明,涉嫌存在誘導或誤導消費者購買。
案例:天貓商城某網店銷售一款李子水果商品,標示“價格¥98.00 促銷價 ¥68.00(上新促銷)” ,且在該商品銷售頁面中未對98元“劃線價”的含義進行解釋説明,消費者因此舉報該網店涉嫌存在誘導消費者購買。
●商品銷售網頁標示有一個“劃線價”,在該價格下又另有一個“促銷價”。該“促銷價”實際上是該網店一直以來的最高成交價格,並非降價後優惠價格,涉嫌存在誘導或誤導消費者購買。
●商品銷售網頁的圖片宣傳價與實際交易價格不一致。
●商品銷售網頁標示打折,實際交易價格高於按照折扣幅度計算出的打折價。
●商品銷售網頁宣傳“前×名消費者可以享受××優惠”,但網店經營者實際未給予消費者優惠。
案例:天貓某網店銷售麵包機,商品銷售頁面文字宣傳稱“前1000名購買者可以享受半價優惠”,但消費者下單付款時未能享受到半價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