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到境外旅遊、購物的市民逐漸增加,可有些市民還不知道,並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購買並攜帶回國。近日,南寧市民黃女士從柬埔寨旅遊回國時帶回一盒蝴蝶標本,被南寧機場口岸檢驗檢疫人員截留,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動物標本需辦理檢疫審批手續方可入境。據悉,這是南寧機場口岸首次截獲蝴蝶標本。
21日下午,廣西檢驗檢疫局南寧機場辦事處工作人員在對金邊入境旅客行李進行查驗時,通過X光機發現一盒被裝在鏡框裏的蝴蝶標本。開箱檢查看到,這盒栩栩如生的蝴蝶標本共有9隻,它們色彩斑斕,形態各異,分屬於不同的蝴蝶品種。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需攜帶蝴蝶之類的動物標本入境時,一定要提前辦理檢疫審批手續,且需出示輸出國家官方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否則不允許攜帶入境。由於蝴蝶標本的主人黃女士無法向檢驗檢疫人員提供相關證書,於是,這批蝴蝶標本被做截留處理。據了解,這是南寧機場口岸首次截獲蝴蝶標本。黃女士説,她在柬埔寨旅遊時,看到景區裏銷售的蝴蝶標本很漂亮,非常適合做其新家的裝飾品,沒多想就買下來,並不知道動物標本不得隨意攜帶入境。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動物標本愛好者和收藏者:動物標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産品名錄》明確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物品。由於其來源、品種及衛生狀況不明,産地、製作和形成過程沒有明確的標準,無法進行有效監管,檢疫風險難以評估,可能會給我國生態農業帶來重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口岸檢驗檢疫部門一旦發現沒有官方機構出具檢疫證書的動物標本,都會依據規定做截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