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佈會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 鄧昶攝
23日上午,南寧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報會,向媒體通報南寧市公安局貫徹執行《南寧市人民政府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情況。該實施意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南寧市戶籍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標誌著南寧市戶籍制度改革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
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通過實施城區、市轄縣城鎮的差別化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城區落戶的戶籍準入條件,全面放開市轄縣城鎮落戶限制,促進有能力在城市、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向城鎮轉移,有序實現市民化。
當南寧市民容易了
南寧市城區落戶條件放寬,主要體現在:
進一步放寬本市城區落戶條件。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受本市用人單位聘用,連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2年的市外人員,就可申請辦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戶口登記,取消了單位性質、個人身份狀況、學歷狀況以及申辦人員範圍等條件的限制。此外,實施意見還放寬了購買商品住房、投資納稅、務工經商、企業受聘、投親、大中專學生畢業及人才引進的入戶條件。
放寬了對合法穩定住所範圍的界定,將租賃住房列入合法穩定住所範圍。符合南寧市落戶條件的,租房也可以作為合法穩定住所辦理戶口遷入。
放寬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但有合法穩定就業人員落戶的準入條件。對符合具有合法穩定就業落戶準入條件,但在本市暫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市外人員,經各級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或用人單位同意,可允許其本人戶口遷入各級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或用人單位集體戶。
全面放開本市市轄縣城鎮落戶限制:實施意見對南寧市市轄縣城鎮實行更為寬鬆的戶口遷移差別化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南寧市市轄縣城鎮的落戶限制;在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可憑合法穩定住所的相關證明材料,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南寧市局實施細則對市轄縣城鎮落戶做出具體規定。
當南寧市民辦手續簡單方便了
同時,為進一步推進南寧市戶籍制度改革,便利廣大群眾,南寧市公安局結合實施“民意警務戰略”,以民意民生為導向,本著以人為本、便民利民、高效服務的原則,在全市(含市轄縣)範圍內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為全面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對仍持“戶別”登記為“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居民戶口簿的居民,公安機關將免費為其更換新的居民戶口簿。
在社區居委會辦公地址或其他適當的地址設立“社區集體戶”。對房屋拆遷、婚姻變化、家庭矛盾、單位辭職等原因須將戶口從本市原住址遷出,而無處落戶的本市戶籍人員,可以在“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解決了本市戶籍人員無處落戶的問題和二手房房主因原房主戶口不遷出而無法落戶的問題。
進一步簡化辦理戶口的所需材料。取消物業小區入住證明、被投靠人身邊子女情況證明、職業資格認定證明、居住年限證明、房屋共有人放棄聲明、共同投資人同意使用納稅指標證明等6項證明材料,改由申請人書面承諾,民警進行核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讓群眾辦事更方便。
下放審批許可權,減少審批環節,縮短戶口事項的審批辦結時限。夫妻投靠入戶、父母與子女互相投靠入戶以及有房屋所有權證的購房入戶等戶口事項,由擬入戶地派出所受理並審批完結,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戶口事項辦結時限最長的也僅為10個工作日。戶口事項的審批實現了提速。
統一申請表格,明確程式規定。將申請人、隨遷人、被投靠人、房屋共有人、共同投資人的個人資訊及個人承諾全部整合到戶口遷移申請表中,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簡潔易懂,居民只需如實逐一填寫即可。各類申請表格可以在派出所戶籍室領取,下一步還可以通過南寧市公安局警務網上服務平台下載。
簡化戶口遷移辦理程式。廣西區內戶籍人員遷入南寧市的,實行“一站式”戶口網上遷移。在辦理戶口遷移時,申請人只需要憑有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不再需要回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解決了戶口遷移在遷出地和遷入地“兩地跑”的問題。
據南寧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唐副支隊長介紹,南寧市公安局將以實施戶籍制度改革為契機,紮實推進戶籍網上辦理和網上諮詢,推動戶籍服務向網際網路延伸,逐步構建戶籍服務實體大廳、網上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戶籍服務平臺,進一步便利群眾辦理戶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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