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今起調整水資源費
南寧居民水費每噸漲了4分錢
近日,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聯合發出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2月1日起,全區將執行新調整的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其中,一般取用地表水的收費標準調整為0.1元/m3,工業取用水、城鎮公共供水、生活取用水等均屬於這一范圍。
按照新標準,南寧市自來水的水資源費徵收將調整為0.1元/m3。記者從水務部門了解到,因自來水繳費需要交納基本水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三項,調整後的水資源費每噸(即每m3)上漲4分錢,基本水費和污水處理費不變,意味著水價每噸也將上漲4分錢。以一個三口之家為例,月用水量約為15m3,水資源費上漲後,其每個月要多付出0.6元水費。實際上,水資源費的微調對市民生活影響並不大。
通知還規定,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計劃或者定額取水。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對超計劃或者超定額部分累進收取水資源費,超10%至30%部分按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的1倍加收,超30%以上的部分按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的2倍加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