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吹風
南寧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最高每人每月500元
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明年1月1日起提高
11月18日,記者從南寧市民政局低保辦獲悉,從11月1日起,南寧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明年1月1日起,南寧還將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從11月1日起,南寧各城區(開發區)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各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按照相關方案,從2016年1月1日起,南寧各城區(開發區)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提高到集中供養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分散供養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各縣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提高到集中供養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分散供養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
各城區(開發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後,超過自治區補助部分由市本級和各城區(開發區)按照1:1比例負擔;各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後,超過自治區補助部分由各縣按有關規定自行安排解決。各縣(區、開發區)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後,市本級財政按每人每月120元補助各城區(開發區),按每人每月60元補助各縣,不足部分由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有關規定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安排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