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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飆車”保持高壓打擊力度
據南寧市交警支隊秩序科副科長韋東明介紹,一些摩托車發燒友為了“飆車”,將車輛進行非法改裝,如更換直徑大的排氣管,更換炫酷的輪轂和更有抓地力的輪胎,以獲得更大動力;此外,有些機動車還改裝燈光、車廂的尺寸、保險杠等等。這些改裝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不僅無法保證自身的安全,而且還給他人的安全駕駛帶來危脅。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查處的車輛,一經發現有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特徵,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的,依據規定將處以200元罰款,並責令恢復原狀。
韋東明表示,“飆車”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後果嚴重的將面臨刑事責任。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屬犯罪行為,可對違法犯罪當事人處以拘役並處罰金處罰。提醒有“飆車”苗頭的駕駛人及非法改裝點停止違法行為。對於在南寧市區內“飆車”的違法犯罪行為,南寧警方將保持高壓打擊力度,以“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並查處“飆車”違法犯罪行為和車輛排放噪聲擾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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