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通知
裝修可提公積金最高可取15萬元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南寧中心”)11月16日下發《關於裝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繳存職工裝修自住房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了。今年8月5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中心”)已經出臺裝修住房提取公積金細則,這意味著南寧職工無論在哪個中心繳存公積金,均有機會提取公積金用於裝修。就《通知》的內容,南寧中心法規科科長範文青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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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之後的
産權房均可提取
按照申請提取條件,繳存人對1999年4月3日起擁有産權的自住住房進行裝修的,都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市民張先生2008年裝修了一套商品住房,至今已過去了7年,他能否申請提取公積金呢?
解讀:文件的細則沒有對裝修時限做出限定,只限定了取得産權的時間。因此,申請人如果能夠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南寧中心是允許提取的。
對比:與南寧中心不同的是,區直中心的提取條件以裝修時限為準,2015年6月1日後裝修自住住房,才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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