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內容]
“醫聯體” 怎麼聯?
由轄區內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牽頭,聯合區域內的三級及以下各級各類醫院(含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同組成醫聯體。
只有一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的設區市,可由自治區屬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作為牽頭醫院,按自由競爭或自願選擇的方式跨區域另外組建一個醫聯體。
無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的設區市,按自願協商原則或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協調自治區屬三甲綜合醫院,組建跨區域醫聯體。
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可根據業務協作需要獨立組建或加入轄區不同的醫聯體。
三級專科醫院圍繞專科主要醫療問題和分級診療需求,組建醫聯體或專科、專病醫聯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