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統一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涉及人群達到5萬多人次
看一看,你的保險待遇“增資”了嗎
自治區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全區統一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分別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110元和100元進行調整,涉及人群達到5萬多人次。
據悉,調整項目和標準分別為:傷殘津貼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進行調整,經調整後,傷殘津貼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生活護理費按每人每月增加110元進行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進行調整。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10月1日前將調整後增加的待遇發放到位。
據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四十條規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護理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根據自治區社保局提供的數據,2014年,我區每人平均每月領取傷殘津貼2030.4元,生活護理費1066.8元,供養親屬撫恤金772元,三項待遇發放共計5.62萬人次。
此次調整以我區每項工傷保險待遇的每人平均待遇水準作為調整基數,按一定比例增資。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增資的比例為10%,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增資比例達到13%。按此幅度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後,全區工傷保險基金全年將增加支出55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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