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犬場所
增設專門遛犬區域
和設施
雖然全市劃分了養犬區域,但並不意味著你所在的區域所有場所狗狗都能進入。《條例》中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攜犬進入禁止養犬區;會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影劇院等公共場所;商場、賓館、酒樓;候車(機、船)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公園、城市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中明確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區域;其他設有犬只禁入標誌的場所。當然,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這不能去,那不能進,那遛狗還能去哪遛?不少狗主人曾發出無奈和感慨。對此,《條例》中增加了遛犬場所、設施設置的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需要設置專門的遛犬公共區域和設施,並向社會公佈。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組織制定公約,約定村、社區或者住宅小區內允許遛犬的區域和時間,並對外公告。
浪犬收容
禁止對收容救助的
犬只宰殺經營
生活中,一些狗狗被狗主人遺棄後流落街頭,偶爾還發生流浪犬傷人事件。如何處理這些流浪犬,成為大家熱議的焦點。《條例》明確規定,公安機關為流浪犬只收容救助場所的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將重點管理區內無主的犬只和被遺棄的犬只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場所。
犬只收容救助場所應當建立收容救助犬只的資訊查詢平臺,供公眾免費查詢。犬只收容救助場所對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允許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領養;政府支援和鼓勵有條件的民間動物保護組織、社會團體開展流浪犬只、棄養犬只的收容救助工作,並給予免繳養犬管理服務費和在辦理領養手續時可以向領養人收取適當的犬只飼養、護理等成本費用等激勵政策。禁止宰殺收容救助的犬只和將收容救助的犬只用於經營活動。
違規受罰
拒不清理狗狗糞便
個人最高罰300元
愛狗養狗不能只是好玩就行,該履行的義務還是要履行。遛狗不拴狗繩,隨意遺棄虐待狗,狗狗在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置之不理……這些養狗陋習你可都要改了,不然可能將會領罰單。
《條例》規定,不按規定帶狗外出,例如不按規定要求拴狗繩、進電梯不給狗狗戴嘴套等,由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收犬只,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飼養的犬只産生明顯異味或者其他損害公共環境衛生的污染物,不及時清理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屬單位的處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屬個人的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在禁止養犬區內飼養犬只或者在重點管理區內超數量飼養犬只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每只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未經登記(含延續登記)養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每只5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遺棄、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虐待犬只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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