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族”如何提取公積金,看這裡
提取條件
1.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
2.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
提取時限
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末次提取需在承租合同結束一年內辦理。
提取額度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可提取額度,但不得超出依據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市財政局《關於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南價格[2015) 12號)及有關規定測算出的以下最高限額:
(1)未婚職工提取最高額:在市區內租住的,每月480元:在縣域租住的,每月340元。
(2)已婚家庭提取最高額:在市區內租住的,每月840元,在縣域租住的,每月590元。
需要準備的材料
提取申請人需根據不同性質的租賃住房提供不同資料,委託他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以配偶身份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件。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提取需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與房屋産權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5).租金繳交憑證原件。
2.租賃商品住房提取需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租賃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5).所租賃住房的産權證複印件
(6).房屋産權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原件。管理中心已與繳存地房屋産權管理部門建立互查機制的,提取申請人只需在辦理櫃檯面簽個人無房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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