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須遵守考場時間規定
根據安排,6月7日9:00開考語文,考生應于8:20開始進入考場;6月7日15:00開考數學,考生應于14:30開始進入考場;6月8日9:00開考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考生應于8:30開始進入考場。這幾個科目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
6月8日15:00開考外語,考生於14:30開始進入考場,並在15分鐘內入場完畢,14:45後考生不得入場。
按照規定,考生在各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經監考員清點、檢查無誤後才能出場;交卷後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能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考前,考生應按考點通知的時間到考點熟悉考場,了解前往考點的線路和交通狀況,掌握好時間以確保考試當天能在規定時間內進場。
此外,每科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並將答題卡(答卷)、試卷按照從上到下的順序放在桌面上,安靜等待監考員收齊全場考生答題卡(答卷)、試卷、草稿紙等,發出允許離場指令後才能依次退出考場。
考場勿帶鋼筆或圓珠筆
考生可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入場,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我區嚴禁考生攜帶各種具有發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設備(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有線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手提(掌上)電腦、任何形式的計時器具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尤其要注意的是,從2014年起,我區不再允許考生攜帶鋼筆和圓珠筆進入考場。這是因為,相較于鋼筆、圓珠筆的書寫筆跡,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筆跡的掃描效果更清晰,更適宜於網上閱卷。因此要求考生使用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答題,不要再攜帶或使用鋼筆、圓珠筆。
根據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在考試過程中,若考生“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或者“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設備”,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若考生“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將被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避免因粗心、疏忽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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