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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負擔
商貸可轉公積金
徵求意見稿:
有條件的城市可開展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降低繳存職工負擔。
解讀: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指通過辦理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沒有還清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且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在還款期間申請將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餘額全部或部分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在南寧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區直分中心,若職工達到申請條件,如公積金繳存持續時間、商貸還貸信用等,可以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因我區各市的情況不一樣,這一惠民政策在很多地方還沒鋪開。
提醒
可通過兩種方式提建議
自治區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有關負責人稱,《徵求意見稿》的出爐,主要是為落實全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千方百計做好穩增長工作的意見》要求,以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提高職工居住水準,保持我區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5月19日前,市民可按照如下方式,向主管部門提出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書面意見和建議寄至“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312室(郵遞區號:530028)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送至郵箱gxzfgjj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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