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橫縣檢察院以爭創“全區先進檢察院”為目標,建立“月點評”機制,進一步細化了管理,有力地推動業務工作有序健康發展,反貪、民行等工作率先跨入全市、全區先進行列,實現整體業務逐步推進, 該院連續三年獲評南寧市檢察系統先進單位,獲自治區檢察院榮記2010-2014年度集體二等功。
“月點評”促科室目標具體化。該院黨組提出爭創“全區先進檢察院”目標後,建立了“月點評”工作制度,就是根據績效考評細則(或核心數據),由科室局制訂相應的目標,在每月月初召開院務會,科室負責人彙報每月工作情況,分別由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檢察長進行評價,變“宏觀管理”為“微觀管理”,一是充分發揮科室的能動性,由科室根據實際制訂出目標,使各項指標做到有目標、有任務,管理進一步細化,切實轉變觀念和作風,由“要我創”轉變為“我要創”,調動了積極性,二是進一步明確責任,檢察長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各部門層層簽訂責任狀,定目標、定品質、定時限、定人頭,為“月點評”打下基礎。
“月點評”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月點評”會上,各部門負責人首先彙報每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重點結合量化(核心)數據考核細則,將工作量與全年目標任務、去年同期數據以及全市檢察業務情況進行對照,展示工作亮點,搜尋工作差距,提出改進措施。檢察長和分管副檢察長則在全面分析工作數據的基礎上,進行工作點評,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以促進各項工作;對進展緩慢的某些工作,由分管領導分別約談部門負責人,分析原因,共同制訂對策,鼓勁加壓,促進提高。
“月點評”促進“優秀團隊”創建。該院通過開展“月點評”活動,使部分爭先創優意識強、業務工作突出的科室開始“脫穎而出”,成為業務工作的“領頭羊”。2010年來,該院首先狠抓反貪工作,在“月點評”會上,檢察長和分管領導重點針對反貪立案數、大案率、偵結數、有罪判決等指標進行評析和指導,同時協調公訴部門完成起訴工作,提升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反貪局連續3年被評為南寧市檢察系統先進集體,技術、民行工作進入全區基層院前20名,形成了你追我趕的良好局面,2014年該院績效排名全市第一,各科室在全市對口部門排名均進入前4名,為歷年來最好。
借助統一軟體系統助力“月點評”工作。該院高度重視統一業務應用軟體的使用,利用軟體的統計分析功能,由案管部門根據相關數據,客觀分析業務進展動態、特點趨勢、重要情況,撰寫出每月績效工作分析,做到有數據、有分析、有對比、有對策建議,使其成為中層領導、院領導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共同促進各項業務工作有序、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