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升級
欽州防城港東興執行一類標準
據悉,今年根據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同城化”改革戰略發展的需要,我區將欽州和防城港兩個沿海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在本次調整中由二類歸入一類。
此外,由於防城港的東興市處於沿海沿邊的優勢地帶,多年來邊境互市貿易活躍,人流、物流、資金流均極為頻繁,是中越兩國重要的物資集散地,目前已納入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因此,在本次最低工資調整中,東興市(縣級)最低工資標準與防城港市的其他兩個城區(港口區、防城區)一樣,按一類標準執行。
據了解,這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自1995年我區第一次公佈最低工資標準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的第11次調整。我區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3年2月。此次調整標準,是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以及我區“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計劃”提出“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每次調整的增長幅度在15%以上,逐步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確保低收入職工工資水準隨經濟發展而提高”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佔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比例等因素確定的。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卻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諮詢或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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