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廣西各類地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
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於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1月起執行。據了解,此次廣西各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均在16%上下,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經過本次調整,目前廣西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約為全國中等水準。
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根據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同城化”改革戰略發展的需要,將欽州和防城港兩個沿海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在本次調整中由二類歸入一類。此外,由於防城港的東興市處於沿海沿邊的優勢地帶,多年來邊境的互市貿易活躍,人流、物流、資金流均極為頻繁,是中越兩國重要的物資集散地,目前已納入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因此,在本次最低工資調整中,東興市(縣級)最低工資標準與防城港市的其他兩個城區(港口區、防城區)一樣,按一類標準執行。
我區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3年2月。此次調整標準是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以及我區“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計劃”提出“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每次調整的增長幅度在15%以上,逐步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確保低收入職工工資水準隨經濟發展而提高”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佔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比例等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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