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攔下搭載成年人的電動車手
E 交警處罰方式有法可依
現在電動車違法者用學習替代罰款,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違法駕駛員確實需要趕時間,願意接受罰款,能否免去3小時的學習呢?對此,一名交警解釋説,如果當事人確實有急事,而且能拿出證據,他們會同意罰款後放行。
對於交警部門這項措施,有市民提出質疑:非機動車違法後,交警部門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教育或罰款,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交警並沒有提醒違法者是願意接受罰款還是參加學習,而是直接要求當事人參加學習,這是否剝奪了當事人選擇權利呢?對此,一名執法交警認為,根據交通法規規定,對於非機動車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可以進行罰款、教育,但並沒有規定當事人可以在這中間選擇,因此交警部門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
據了解,電動車違法者需要參加安全學習在全國普遍存在。在長沙,電動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的,不但要罰款,而且還要接受半天的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在海口,電動車駕駛員違法行駛的,要接受7天交通安全再教育;在成都,電動車駕駛員違法行駛的,除了要罰款還要現場進行交通安全學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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