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貨車經常在市區出沒,影響道路通行效。記者 梁成龍 攝
擬修訂的7條交通管理規定
1.貨車客車:擴大限制通行區域,將過境線路向中心城區外延推移。
1.貨車客車:擴大限制通行區域,將過境線路向中心城區外延推移。
2.車速:適當降低城市道路的最高限速值,對其他道路進行統一限速規定。
3.車道:單向車道數量在3條及以上的道路,最左側車道劃為小型車專用道,大型車輛禁行。
4.電動車:未上牌車以及非市區登記車,與貨車一樣擴大限行區域。
5.機動三輪車、四輪車:可在規定時間內,在規定的區域內行駛,如大型批發市場周邊。
6.人力三輪車:適當放寬通行區域及時間限制。
7.機動車停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沒有交通信號指示停放車輛的地點,不允許停車。
請你提意見
市民對新交通管理通告擬發佈的7條管理規定有任何意見、建議的,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向交警部門提出:
1.撥打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熱線2890122;
2.信箱:登錄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網,發送至支隊長信箱;
3.微信:關注“南寧交警”公眾服務號,發微信提出意見、建議;
4.微網志:關注“南寧交警”“南寧路況”新浪微網志,@這兩個微網志提出意見。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 (記者梁成龍 實習生楊馥寧)近年來,南寧市建成區範圍不斷擴大,市區道路數量、總里程不斷增加,機動車保有量成倍增長。城市的不斷發展,給交通狀況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原有的交通管理規定已經不符合現在交通發展的需求。對此,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發佈新的交通管理通告,主要從7個方面對南寧市目前的一些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補充、修訂,並在修訂前先向市民徵求意見。
據了解,此次擬補充、修訂的7個內容主要包括:限制貨車、大型客車通行的問題;市區道路限速問題;市區車道細化調整問題;電動自行車通行區域問題;機動三輪車、四輪車管理問題;人力三輪車管理問題;加強機動車停車管理問題。
此外,還涉及摩托車行駛、機動車喇叭禁鳴、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規範、非機動車載人載貨、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等方面的內容,但這些內容基本延續原有政策規定,對市民的生産、生活不會帶來大的變化及影響。
“此次調整,主要從細節方面進一步完善南寧市交通管理,使南寧市交通更暢通有序。”南寧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羅義學表示,這些交通管理措施此前已有相關規定,此次只是進行更細化的調整,比如貨車通行範圍,此前已經有相關的禁行、限行規定,此次調整只是增加了限行的區域範圍。
南寧市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江山介紹,在對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前,交警部門會提前在相關道路設置好標誌標牌,以提醒過往駕駛員按規定通行,以免誤闖禁區而遭到處罰。比如在擴大大貨車限行區域前,交警部門會在周邊道路設置好限行標誌標牌。
此次交警部門通過媒體,提前公佈擬發佈的通告內容,主要目的是向市民徵求意見,以出臺更合理、更符合市民需求的交通管理措施。
“這次發佈新通告就像分蛋糕,提出意見更多、更合理的人群,得到的蛋糕越多。”江山表示,南寧市區道路資源就像一塊大蛋糕,這次發佈新交通管理通告就像重新分蛋糕,哪個人群交通通行需求量最大,蛋糕就向這部分人群傾斜。此次“分蛋糕”的宗旨是,盡可能讓最多人群分到蛋糕,損壞最少人的利益。
調整 1
關於貨車大客車,擴大市內限制通行區域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1.過境貨車、大型客車不得在快速環路以內道路通行;
2.非過境貨車每日7:00—23:00,在快速環路以內道路,必須持通行證,按指定的路線、區域行駛,除此以外的時間不予限制;
3.民族大道、邕江一橋等重點路段全天禁止貨車通行;
4.每日7:00—8:00、17:30—19:00禁止貨車在快速環路行駛。
隨著城市的發展,快環的東環片區,如埌東片區已演變為城市中心區域,北環、南環周邊城區也發展較快。整個快環原來所承載的過境貨車通行功能,在每日22:00以前已難以順利實施,反而給這些區域周邊的市民出行帶來阻礙。而地處快環外、已成為市中心的鳳嶺片區、東盟經濟園片區,以及發展較快的安吉片區、白沙片區、蒲廟片區、大沙田片區的道路,也同樣因為貨車、大型客車的無限制通行,無法承載更大的市民交通需求。
同時,近年,南寧市城區內多項大型施工項目陸續開工,且大多數不能在一年或更短的時間內完工,施工與通行並存的現象將長期存在,原有的貨車管理制度對這些施工貨車的管理已不符合當前形勢的需求。
此外,當前的大型客車雖然主要集中在客運企業,且客運企業也能嚴格依照交管部門的管理要求進出市區,但仍有少數單位、旅遊大巴等車輛,利用大型客車管理相對較松的政策,在市區道路違規等客、無序通行,也是當前交通擁堵的一個因素。
●解決思路:1.重新劃出城市環形通行線,擴大限制區域,將過境貨車、大型客車的過境線路向已建成的中心城區外延推移,以確保城區市民出行的交通需求。
2.根據市區不同單位、市民對貨車的不同需求,重新劃分通行證的發放規則,按公益性、商業性、生産性、生活性等不同類型,結合貨車的車型,制定新的貨車通行限制範圍。
3.參照貨車的管理措施,對進入市區道路的大型客車進行適當限制。
調整 2
關於車速,適當降低城市道路的最高限速值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目前南寧市道路基本設置有限速標誌,機動車只要遵守交通標誌,基本能滿足通行需求。但市區仍有不少巷道、未驗收已通車道路,以及允許社會車輛、行人通行的住宅區、城中村等非市政道路,沒有設置限速標誌,既不利於交通事故的預防,也不利於交通事故的處理。
記者走訪發現,北際路、新陽路北一里、永寧路、壯志路等一些小街小巷,尤其是城中村、城鄉接合部主次幹道等道路都沒有限速標誌。在雅裏村周邊的義忠街,由於沒有限速標誌,在行人稀少時過往車輛車速很快,十分危險。
●解決思路:1.在法律規定的限速幅度內,適當降低城市道路的最高限速值,進一步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2.對沒有限制標誌的巷道、未驗收已通車道路,以及法定的其他範疇的道路,進行統一的限速規定,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限速規定。
3.上述限速規定主要用於交通事故的預防及處理工作,原則上不用於交通違法處罰。
調整 3
關於車道劃分,在有需求有條件路段劃小型車專用道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自南寧市在十幾年前推出摩托車專用道並取得成功以來,專用道的功能已越來越獲得管理部門和市民的一致認可。在此基礎上,南寧交警部門還陸續設置了不少公交車專用道。
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將機動車道劃分為快速車道和慢速車道,改變了上世紀按大型車道、小型車道劃分的方式後,新的劃分方法雖然對公路、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有明顯改善,但在交通工具更為複雜的城市道路,不同類型的交通工具混行,就很難達到立法的目的。相反,卻使交通秩序難以維護,進而導致通行效率的降低。
很多駕駛員在市區道路,特別是快速環道上行駛時有過這樣的經歷:本來路面上車輛較少,通行速度較快,突然遇到前方有兩三輛幾乎是並排行駛的貨車,車速很慢,想超車又超不了,這就導致了交通通行效率低下。
●解決思路:在有條件、有需求的路段,如快速環路,設置小型車道專用道。結合快速車道的設置要求,以及以往人們對小型車道的習慣,將同向最左側車道劃為小型車道專用道,以提高車流量大的路段的通行效率。具體來説,在一些單向車道數量在3條及以上的道路,把最左側車道劃為小型車專用道,大型車輛禁行,否則視為交通違法。
調整 4
關於電動車通行,擴大未上牌車及外地牌車限制區域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南寧市電動車上牌納入日常管理後,規定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非南寧市區註冊登記的電動車不得在快環以內道路行駛。
目前南寧市註冊登記的電動車已超過120萬輛,成為當前市民的一種重要出行方式,快環以內的市區道路承載壓力極大,新的城市建成區鳳嶺、東盟經濟園、安吉、白沙、蒲廟、大沙田等片區也必將逐步出現老城區的局面。
●解決思路:對擴大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車以及非南寧市區註冊登記的電動車,依託貨車限行環線的基礎,擴大限制區域,優先保障本市市民的交通出行需求。
調整 5
關於機動三輪車、四輪車,在規定時間及區域內行駛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根據現行的交通法規規定,未經註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除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是法律特殊規定的非機動車外,其他類型的機動三輪車、四輪車從本質上説,都屬於機動車。但當前一些廠家、商家,以所謂“電動車”、“助力車”、“老人代步車”等名義進行包裝,誤導市民以為這些車是非機動車進行銷售,導致市區街頭不時出現此類車輛。記者走訪發現,在五里亭批發市場、華西路批發市場、淡村市場等批發市場及周邊地帶,零散貨物運輸以機動三輪車為主。
●解決思路:1.通過管理及宣傳手段,使市民了解機動車的管理規定,明確:機動車應當註冊登記方可上道路行駛,但不是所有機動車都能註冊登記。
2.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禁止未註冊登記的機動三輪車、四輪車上道路行駛。
另外,根據現行通告規定,已經上牌的機動三輪車不允許在快速環道以內的市區道路行駛。對此,江山表示,新通告擬出臺規定,機動三輪車可在規定時間內,在規定的區域內行駛,比如一些需求量較大的大型批發市場周邊。
調整 6
關於人力三輪車,適當放寬通行區域及時間限制
調整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目前南寧市禁止人力三輪車在快環以內道路行駛,但市區仍有大量中小型商家的貨運需求需要依靠人力三輪車解決,一些市民在生活中也偶有使用需要。過寬地限制人力三輪車的使用,將迫使他們轉向使用小型貨車或非法的機動三輪車、四輪車。這既增加了群眾生産、生活的負擔,也同樣增加了道路通行的壓力。
●解決思路:以不影響道路通行為底線,盡最大限度滿足市民和商家的需求。
1.適當放寬人力三輪車的區域限制,以大型小商品集散市場或區域(如交易市場、和平商場、華西路)、蔬菜水果批發零售市場、裝飾材料市場等急需人力三輪車的場所為圓心,適當規劃人力三輪車的小範圍通行區域。
2.適當放寬人力三輪車的時間限制,以夜間、中午交通平峰時段為基礎,統一制定通行時間,或者根據通行區域周邊道路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通行時間。
3.規範人力三輪車在屬於道路範圍的住宅區、貨場、城中村等非市政道路的通行秩序。
關於機動車停車,
沒有停車指示的路段不允許停車
當前管理措施及現狀:
目前,市區道路違法停車及臨時停車的現象依然較多。交管部門在查處過程中發現,有相當一部分市民是因為對法律中的停車及臨時停車規定理解不當造成的。
●解決思路:利用管理通告,進一步指導市民知曉停車及臨時停車的法律規定。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的規定,明確沒有交通信號指示停放車輛的地點,就是不允許停車的地點,改變市民以往形成的“沒有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就可以停車”的錯誤觀念。
2.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點實施,在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不得實施;臨時停車時,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臨時停車只是供車輛卸載貨物或上下人員使用,卸載完貨物或上下完人員的應當立即駛離,停車候客等行為是違反臨時停車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