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首次將控煙納入健康教育範疇
禁煙場所,任何人有權制止他人吸煙
2月27日,自治區法制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施行。廣西在地方立法中,首次將控煙與愛國衛生工作相結合,並以法規形式明確下來。
為了使不吸煙者免受二手煙危害,《辦法》明確了禁止吸煙和控制吸煙的場所,並規定吸煙者在共用的辦公室、私人聚會、住宅和其他非禁止吸煙場所吸煙時,應當主動避開婦女、兒童以及其他不吸煙者。同時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內,任何人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
據悉,與徵求意見階段相比,《辦法》對控煙的規定比較籠統,記者獲悉,這是因為在徵求意見稿階段,控煙工作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對在公共場所吸煙由誰來執法的規定存在爭議。一直以來,如何確定執法主體也是控煙立法的一個難題,目前在各地出臺的控煙法規中,既有多部門執法,也有單部門執法的情況,效果都不是很理想。“但可以肯定的是,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各地根據自身特點都出臺了控煙的實施細則。”一名法律界人士介紹,例如南寧正在針對公共場所禁煙這方面進行修改完善,增加包括執法主體,哪些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被動吸煙者有什麼權利;有何法律責任等內容。
此外,《辦法》還規定,對廢品收購、建築工地和集貿市場、禽畜飼養場、花卉市場、垃圾轉運站、垃圾處理場、公共廁所、糧庫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業和場所,其經營、管理者或者開辦者應當完善和落實防範、殺滅病媒生物制度和措施;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蚊子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將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標準範圍內。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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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的控制吸煙場所
(一)商場、書店、餐館、娛樂場所;
(二)公共汽車站、地鐵站、火車站、客運碼頭和機場的候機區域;
(三)辦事大廳、營業廳等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場所;
(四)企業生産車間、科研場所;
(五)其他控制吸煙的公共場所或者區域。
《辦法》規定的禁止吸煙場所
(一)托幼機構、福利機構、學校教學場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場所、兒童娛樂場所的室內區域;
(二)圖書館(室)、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規劃館、美術館、展覽館、影劇院、音樂廳、文化館(宮)體育館以及其他科研、文化、藝術場所的室內區域;
(三)賓館、飯店等服務場所的室內公共區域、工作區域和禁煙的客房;
(四)會議室;
(五)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