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南寧市物價部門獲悉,根據油價聯動機制,因1月24日24時成品油降價,90號汽油零售價格調整為7.06元/升,物價部門決定,從2月15日起,計程車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3元調整為2元。
根據南寧市2012年3月20日起實施的出租汽車運油價格聯動機制政策,當計程車行駛超過起步里程後,將以自治區物價局下發調整成品油價格文件公佈的90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為調整“紅線”:當90號汽油價格達到5.09元/升時,超過起步里程2公里,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費1元。以5.09元/升為基數,汽油價格每上漲達到1元時,加收燃油附加費1元,即汽油價格為6.09元時,收取燃油附加費2元,7.09元時收取3元……依此類推。汽油價格每回落達到1元時,減收燃油附加費1元,依此類推。
今年1月24日24時,自治區物價部門對汽柴油價格進行調整,90號汽油降為7.06元/升,價位位於6.09元至7.09元之間,按照規定需收取燃油附加費2元,因此物價部門決定從2月15日起,將原來收取每乘次的燃油附加費由3元調整為2元。
按要求,各計程車企業應在車廂內外張貼新的《南寧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