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市物價局透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寧市計程車運價新政將從2014年3月20日起正式實施,對普通運營回空費的起計里程、遠端運營回空費的起計里程等內容進行了調整。計程車運價結構調整後,市民在白天非交通高峰時段打車將比以前省錢。
白天非高峰時段打車更省錢
調整後,白天打車起步價為9元,起步里程為2公里;計程車行駛中停車等候或車速低於12公里/小時行駛3分鐘內不收等候費。超過3分鐘後,等候費實行時距並計收費方式。
據我市計程車運營監控GPS系統抽取的數據顯示,計程車在每乘次有效運營里程6.33公里內的運載率達64.1%。也就是説,出租汽車運價結構調整後,市民在白天非交通高峰時段(17時至19時以外的時段)乘坐計程車,每乘次有效運營里程可比現行運價減少運費支出0.6元。此外,乘客乘坐計程車在每乘次有效運營里程內,比現行運價減少回空費支出1.2元。
另外,計程車司機在夜間運營每乘次有效里程內(6.33公里/乘次,下同),可比現行運價增加運營收入1.4元,能合理補償司機夜間高強度、高消耗、高風險的勞動力價值,提高出租汽車司機夜間運營的積極性。
高峰時段車速越慢費用越高
特定交通高峰時段(17時至19時):計程車行駛中停車等候或車速低於12公里/小時行駛3分鐘內不收等候費。超過3分鐘後,等候費實行時距並計收費方式,因此,市民支付的等候費增加幅度較大,且停車等候或低速行駛的時間、里程越長,乘客支付費用越多。
假設高峰期某一路段車輛擁堵,計程車不得不停車等候10分鐘,這時,前3分鐘可不收取等候費,但後7分鐘將按照每分鐘車公里價(2元/公里)的50%計算運價,即市民需為等候的這10分鐘支付7元。如果計程車處於緩慢行駛狀態,即低於12公里/小時速度,在正常計算運價的同時,還可按每分鐘車公里價的25%計算運價,即市民得多掏7分鐘共計3.5元的等候費。
市物價局表示,由於交通高峰時段擁堵致使計程車常常處於低速行駛狀態下,既耗時、耗油、運載率又低,且運營收入比其他時間減少,這也是出租汽車司機尋找理由拒載,導致乘客“打車難”的原因之一。等候費實行時距並計收費方式可合理補償交通高峰時段低速行駛的油耗成本,提高計程車司機運載的積極性,對“打車難”起到一定的緩解作用。
短期內新舊政策將並存
計程車運價結構調整後,需對計程車計價器的程式進行更新和調校。從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市交通主管部門將分批完成我市近6000輛計程車的計價器的程式更新和調校工作。
在此期間,調整前後的兩種運價並存,即:已完成程式更新和調校的出租汽車,按本通知規定的運價執行,停止收取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待程式更新和調校的出租汽車,按原運價執行,仍可收取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值得注意的是,從2014年6月1日起,南寧市出租汽車運價結構調整政策將全面實施,並全部停止收取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
多措並舉方可解決“打車難”
運價結構調整後,“打車難”是否就一去不復返了?對此,市物價局表示,“打車難”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不可能單純依靠運價結構的調整得以徹底解決。
市物價局表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解決“打車難”的問題。一是適當增加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投放數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打車難”。二是建立出租汽車司機拒載與承包運營權掛鉤的機制,對有拒載行為的出租汽車司機,經教育勸導仍不改正的,取消其承包運營資格;建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準入機制和淘汰機制,對出租汽車企業的司機存在拒載行為達到違規次數時,取消出租汽車企業的特許經營資格,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車運營市場秩序和環境。三是完善城市客運公共交通體系,不斷加大公共汽車的投放力度,擴大公交線路的覆蓋面,為市民的出行創造良好的公交環境和條件,讓市民更多地選擇公交出行方式。四是加強對出租汽車運價及運營行為的監管,市價格和交通主管部門要依法查處違反運營和價格管理規定的行為,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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