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快環為例,車輛因交通事故在路面每滯留5分鐘,跟在後面的車輛將堵上兩三公里,嚴重影響路面的通行效率……”2013年12月25日,在南寧市舉行的輕微財産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進展通報會上,南寧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李小龍“痛批”因各種輕微事故引發的道路擁堵。據悉,為了讓南寧城市道路上的車輛暢通地“跑”起來,今後發生輕微事故不快速撤離而導致擁堵的情況,涉事雙方將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
2013年9月1日起,《南寧市輕微財産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對單方財産損失5000元以內的輕微交通事故,按照“先撤離、後處理”的原則,引導當事人及時撤離現場,避免引發或加劇交通擁堵;對符合適用快速處理機制的交通事故,只作全責無責或同等責任兩種模式的責任劃分,不再作主責和次責劃分,也無需公安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簡化了工作程式,增強了“快處理賠”的實效性。
據介紹,目前南寧市每天接到的事故報警大約是270至300起,其中的200起都適用於快速處理,但採取這樣方式處理的事故僅有60-70起。為加快事故處理效率,在市區原有3個理賠服務中心的基礎上,去年又分別在江南區、西鄉塘區、興寧區和青秀區共新增7個理賠服務點,並投入4.8萬元用於統一標識和完善相關交通標誌牌,進一步方便駕駛人快處快撤輕微交通事故。根據南寧交警部門統計,去年9月1日至12月22日,全市10個快速理賠服務網點,已處理輕微財損道路交通事故7106起,定損金額達756.73萬元。
交警部門表示,下一步將加大措施力度,進一步提高服務品質、辦事效率,最大程度緩解因輕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擁堵。
聚焦“答疑解惑”——
針對市民關心的相關問題,交警及保險行業等部門負責人作了答疑。
問:哪些道路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機制?
答:在南寧市青秀區、興寧區、西鄉塘區和江南區4個城區範圍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每方車輛損失在5000元以內、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的道路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機制。
問:快速撤離現場後,一方當事人拒不到快速理賠點處理,怎麼辦?
答:對於一方是故意不配合的,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保險部門今後將對這類行為作出增加下一年的保費等懲罰。
問:如何判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
答:一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過錯方當事人負全責;多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交通事故,由有過錯的各方共同負責。
問:輕微財産損失道路交通事故要到哪進行事故確認和定損?
答:各方當事人約定時間,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一起駕事故車輛到“理賠服務中心”進行事故確認、責任劃分和辦理定損手續。
問:當事一方不是本市保險的車輛,能不能適用自行協商處理?
答:保險公司都實行全國通賠的原則,只要當事各方願意,對事故事實與成因無異議,都適用快速處理機制。
問:快速處理時要如何防範誠信問題?
答:(一)事故發生後應當場認真核對相互證件的真實性;(二)用照相機或手機對事故現場和碰撞部位進行拍照;(三)確認各方的聯繫方式暢通、有效。
問:快速理賠網點的工作時間?
答:每日7:00-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