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壯文社會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13年7月1日頒布,《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半年來,南寧市民委積極採取措施有效推進《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對壯文的使用進行指導、整改,不斷推進壯文社會使用的普及和規範,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認真履責,做好壯文翻譯服務。根據《管理辦法》的要求,南寧市民委認真履行職責,重點做好日常性壯文翻譯服務、檢查工作,促進壯文在社會領域中的規範使用,同時,安排市民語委領導及翻譯人員參加國家民委和自治區民語委舉辦的翻譯理論和業務培訓班,不斷提高壯文社會使用翻譯服務水準;自《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以來,南寧市民委為南寧民政局、廣西—東盟開發區等多家單位翻譯壯文牌匾、路標2600多張、3萬多字,社會反響良好,對密切民族關係、促進民族語文發展、加強民族文化交流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是加強培訓,強化執法隊伍建設。8月底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市法制辦等舉辦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並參加2013年廣西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對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專題培訓,規範執法程式和標準,避免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處罰中錯誤的引用罰則、任意選擇自由裁量、文書製作不規範等問題;9月初,舉辦全市民委、民語委系統業務培訓班,安排依法行政與民族工作課程,邀請市法制辦分管領導進行輔導講座,通過加強培訓,強化執法隊伍建設,使執法隊伍做到依法行政。
三是加大宣傳,提高《管理辦法》的知曉率。《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後,南寧市民委迅速開展宣傳工作,編印宣傳資料、壯文服務指南6000多冊發放給各縣區群眾,並通過政風行風熱線節目等平臺廣泛宣傳;同時,還充分利用重大節慶日進行宣傳,在南寧市第十一屆民運會期間,用壯漢兩種文字製作宣傳橫幅懸挂在當地主要街道和比賽場地,讓群眾知曉《管理辦法》。以“民族團結宣傳月”活動為契機,在縣市媒體以及舉辦培訓班等進行廣泛宣傳民族語文政策,同時,在各縣區民族中學、壯漢雙語教學點等學校利用宣傳長廊宣傳民族文化知識,增強學生對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識的了解。
四是啟動壯文社會使用管理工作示範縣建設前期工作。8月份,南寧市民委選擇武鳴縣作為南寧市壯文社會使用管理工作示範縣試點建設,指導該縣制定了《武鳴縣壯文社會管理辦法實施方案》,並在經費上支援試點縣選擇一至兩條主要街道在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的標誌牌上全面使用壯漢兩種文字,為全市的壯文社會使用管理提供示範作用。目前,正在該縣建設2個試點示範村(社區)、2個試點示範學校和2條試點示範街。
下一步,南寧市民委將重點抓好規範執法程式和標準、開展專項檢查及推進壯文社會使用管理工作示範縣建設燈三項工作,全力推進壯文社會使用管理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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