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農村公共消防經費來源及用途、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及消防隊伍的建設、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農村特殊場所消防安全責任等方面的問題,從下月起將有法可依。10月30日,自治區法制辦在南寧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將於11月1日起施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的主要內容作了説明。
據了解,目前我區廣大農村普遍存在消防管理鬆散、設施不足、消防隊伍基礎薄弱、經費缺乏、監管主體職責不明、被監管對象消防素質較低等難點問題,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消防規定》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內容,從26個方面著力構建無縫隙、全覆蓋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網路。其制定出臺既是對我區原有消防法規的補充和細化,更是強化廣西農村管理、保障和諧發展、保護改善民生、促進公共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我區關於“三農”方面法制建設上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我區農村消防工作納入了法制化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