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紀委監察局和市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監督檢查問責問效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在重大項目建設中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的南寧市基礎工程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陳志永實行問責處理,免去其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職務。
經紀檢監察機關查實,白沙—壯錦立交橋項目是服務2013年“兩會一節”城建重點項目,由南寧市基礎工程總公司負責組織施工建設,合同工期為180天,2012年12月8日開工建設,但項目建設一拖再拖,實際完成時間是2013年8月31日。
這一工程建設的嚴重滯後,嚴重影響了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服務2013年“兩會一節”城建重點建設的工作部署,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南寧市基礎工程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陳志永同志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免職處理。
此次對推進重點項目建設不力的責任人進行問責,目的在於敦促全市各級領導幹部高度重視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加大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的整治力度,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市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監督檢查問責問效領導小組將繼續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問責問效,全力推進我市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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