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設不斷提速、徵地拆遷不斷推進的大背景下,不少被徵地居民最關心的,便是拆遷後“上哪住”的問題。3月13日,記者從南寧市國土資源局獲悉,《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拆遷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近日印發並實施。《意見》明確了拆遷安置房的建設模式、每人平均面積、配套設施等,同時規定,非全産權安置房在經過相關程式轉變為全産權房屋後,可正常上市交易。
土地怎麼拿?
優先保障安置房用地
擺在被徵地拆遷居民面前的第一大問題就是住房問題。如何確保拆遷安置房能及時竣工並交房?
《意見》提出,對列入城建計劃的安置房項目,取得城市規劃定點手續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採取優先報批、優先區位調整、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供地等措施予以支援和保障。同時可採取多種方式供地,包括撥用集體土地、劃撥國有土地、“招拍挂”出讓國有土地等多種方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本集體土地建設的項目,按撥用集體土地方式供地;政府籌資統一建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國有土地建設的項目,可按劃撥國有土地方式供地,但配套建設有商品住房的項目必須按“招拍挂”出讓方式供地。
新房怎麼建?
建設模式有多種選擇
安置房的建設模式也有多種選擇,包括政府籌資統一建設、利用社會資金參與建設、集體組織(單位)自行建設等建設模式,並鼓勵創新其他建設模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選擇自行建設安置房項目的,還可獲政府補助。項目用地上房屋拆遷、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含管線遷移)、農轉用、“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及場地平整)的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國有土地上的被徵收單位,可申請利用原自有的空閒非住宅用地,按規定程式轉為住宅用地後,用於建設拆遷安置房。但這部分安置房主要用於安置本單位被徵收人,剩餘房源由政府以仲介機構核算的拆遷安置房成本價加上3%的利潤作為回購價進行回購,用於統籌安置。
配套好不好?
配套設施同步建設
《意見》明確,在安置房的選址規劃上,採取“相對集中、規模適度、方便就近”的原則確定具體選址方案。農民拆遷安置房項目的用地規模,按拆遷安置人口每人平均40平方米住宅用地(含配套服務用房)和5平方米配套公益項目用地的標準核定。配套公益項目用地由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統籌安排,用於公共管理、文化體育、環境衛生、醫療保健、安全保障等設施建設。拆遷安置房項目容積率原則上按片區控制性規劃進行控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公寓式拆遷安置房的,容積率不超過4.0。
房子建好了,卻因為道路不暢、燃氣不通而給居民帶來麻煩,這類問題如何解決?《意見》明確,應按相關規範要求在項目內配建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公共綠地,並可配套建設不超過10%的服務用房(商業設施)。教育配套設施(中、小學校及獨立佔地的幼兒園)另擇地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還應統籌考慮項目配套道路、給排水、供電、燃氣等相關設施的建設,做到與拆遷安置房同步設計、同步交付使用。
面積怎麼算?
安置面積有最低保障
拆遷安置房該賣多少錢?《意見》明確,《意見》實施前已開展銷售工作的安置房,按物價部門審定的銷售價格進行銷售。《意見》實施後新建的安置房,銷售價格依照與房屋拆遷補償價格相適應的原則,由物價部門牽頭,根據拆遷時段、補償安置情況和安置對象的不同,制定差異化的銷售價格。
同時,房屋徵收部門還應提供全産權拆遷安置房與被徵收人進行産權調換。拆遷安置房為有限産權房屋的,項目業主應參照當年市場評估樓面地價,按有關規定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將有限産權房屋轉變為全産權房屋。産權調換按套內面積進行核算,不同地段的調換比例不相同。如被徵收房屋處在“黃金位置”的一級地段,安置房位於偏遠的五級地段,産權調換比例可高達1:1.5。即10平方米被拆遷面積可換15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按地段調換比例調換後,應補償給被徵收人的住宅房屋套內面積不足50平方米,且被徵收人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沒有其他住房的,按50平方米作為保障調換面積。例如,市民李先生原有一套30平方米的住宅被徵地拆遷,按比例調換後,計算得出的安置房面積是45平方米,不足50平方米。但按《意見》規定,他可調換到最小50平方米的安置房。
對於安置房尚未交房前的臨時過渡期,《意見》鼓勵被拆遷人自行安排過渡,凡是選擇自行安排過渡的,臨時過渡費可按規定上浮10%。
房子怎麼賣?
全産權房可上市交易
一些被拆遷戶由於被安置人口較多,根據政策獲得了較大的安置房面積甚至是多套安置房,部分被拆遷戶想將安置房轉賣,又該如何操作?
針對這一問題,《意見》提出,根據安置房所在土地的性質,安置房的産權分為有限産權和全産權。集體土地性質的安置房為不能上市交易的産權房屋,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安置房為有限制條件上市交易的産權房屋(統稱有限産權房屋),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安置房為可上市交易的産權房屋(統稱全産權房屋)。
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有限産權房屋想上市交易,必須經住房部門批准,按屆時基準地價進行年期和容積率修正後的70%向國土部門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後獲得全産權。全産權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即可按商品住房的規定上市交易。集體土地性質的安置房不得上市交易,但在安置房項目建設前,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申請將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劃撥土地,再通過補繳土地出讓價款獲得全産權後即可上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