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消費者曾有這樣的經歷:在景區遇到消費糾紛,不能當場解決。事後再找有關部門投訴,卻不得不為維護自身權益奔波。如今,隨著消費維權服務站在景區、商場、市場、超市、服務企業等場所建立,消費者不出消費場所即可便利維權。3月12日,記者在南寧市工商局、青秀區工商局共同舉辦的“消費維權服務站座談會”上了解到,目前,南寧已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441個。
據了解,消費維權服務站主要設立在景區、商場、市場、超市、服務企業5類場所內,主要由市場主辦方的工作人員擔任工作。服務站不僅向消費者提供消費資訊服務,還負責受理、處理消費者發生在上述消費場所內的消費糾紛。在規定期限內無法達成和解的,向轄區工商部門反饋。目的是將消費糾紛及時化解在“第一現場”。
近日,消費者藍小姐就體驗到了這條維權“綠色通道”的便利。3月2日,藍小姐到南寧電子科技廣場,購買了一台某型號的筆記型電腦。回去後發現,商家提供的電腦型號與她要求的不符,而且電腦的性能與她原計劃購買的相差較遠,使用不久,還出現了故障。於是,她要求退機。但商家卻以“消費者親自驗貨後才交易”為由,不予退貨。後經售後服務站檢測,該筆記型電腦確實存在品質問題。在該商場消費維權服務站的調解下,藍小姐最終得以退貨。
不過,消費維權服務站並非行政部門,他們用什麼方法對商家進行約束呢?南寧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消費維權服務站,有自己的“法寶”。例如,在南寧電科廣場,目前實行“先行賠付”的制度。商家進駐該商場,需把售後服務保證金“存”在市場主辦方處。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可向市場主辦單位提出賠償,然後由他們對經營方進行追償,若商家不願承擔應有責任,市場方便從保證金中扣除應付款項。
市民盧女士曾受到“先行賠付”制度的“保護”。2012年8月,消費者盧小姐在南寧電科廣場購買筆記型電腦。當時聽售貨員介紹,花4050元購買了一台某品牌筆記型電腦及套餐服務。但回去在網上查詢發現,網上該品牌電腦價格為2599元。為此,她來到該商場消費維權服務站投訴,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00元。消費維權服務站工作人員對比發現,商家銷售價格確實比市場價高出許多。最後,服務站要求商家退賠1000元差價,並補償消費者100元車費。協商後,商家只同意退商品差價,不願補償車費。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該商場從商家售後保證金中支付100元車費補償給消費者。
“目前,我們正指導各大消費場所不斷完善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南寧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南寧市工商局從2011年8月起,開始在全市各大消費場所指導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至今已建成441個。今年,消費維權服務站的“觸角”繼續延伸,不斷擴大消費維權的社會覆蓋面,確保受理消費者訴求渠道的進一步通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