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有“妙招”?小心人財兩空
“國五條”關於二手房徵稅的條款引起了市民廣泛的關注,具體細則雖未切實執行,但不少市民已討論得沸沸颺颺。若按照新的稅收標準,買賣二手房將增加個稅幾萬甚至幾十萬,因此,不少網民集思廣益想出了不少避稅方法,並笑稱為“逼出來的智慧”。對於這些方式,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何耀雄律師表示:“風險太大,小心人財兩空。”
零增值?很難通過審核
網傳攻略:有網友提出一種“捷徑”手段:將以前50萬元買的房子過戶給兒子,過戶不走網簽,但標價100萬,兒子轉手賣房,再標價100萬,這樣無增值部分,不交20%個稅。
律師分析:何耀雄稱,此種方式很難通過稅務部門的審核,可能性較低。按照國家法規,只有直系親屬的贈與行為,才可以免征20%的個稅。2008年以後,國家對非直系親屬贈予未滿5年的房産,均收取營業稅、差額的20%個稅以及3%的契稅;對直系親屬只徵收3%契稅。
離婚換房?想像中的美好
網傳攻略:著名博友“薛蠻子”總結了“新國五條”的避稅方法:第一步,賣家離婚,準備出售的房産歸賣家男;第二步,買家離婚,房産歸買家男(如果有房産的話);第三步,賣家男攜房産和買家女結婚,房産共有;第四步,賣家男和買家女離婚,房産歸買家女;第五步,各自復婚,買賣雙方僅需支付少許結婚離婚手續費和幾百元過戶費即可過戶。
律師分析:何耀雄稱,這只是想像中的美好,理論上的假設看起來可行,但操作起來會引發很多法律問題,且存在高風險,可能導致弄假成真。一旦離婚期間,産權人要求進行財産分割,則將引發財産糾紛。
抵押房産?小心吃上大虧
網傳攻略:除了連環假離婚方法,網友又想出了更絕的辦法:買方先把房款給賣方,賣方按房款打欠條給買方,以房産做抵押。然後買方以賣方欠款不還起訴到法院,賣方承認欠款,表示無力償還,願意以房産抵償,最後買方拿著法院判決書去房産中心過戶,不論是否限購,都可以過戶。
律師分析:何耀雄稱,想以法院的判決作為避稅的橋梁是行不通的,可能反搭上極大的成本。因為申請房産抵償應由法院進行拍賣,需申請抵押權轉移登記,視同轉讓交易,需按國家規定繳納應交稅費,無法避免20%個稅。
一個案件的判決是以事實和法律為準繩的,以訴訟的方式起訴到法院須支付訴訟費用,實踐中未見過這樣的事例。
陰陽合同?別心存僥倖
網傳攻略:陰陽合同一直都存在,因為個稅新政策又被網友推崇。陰陽合同是指二手房買賣雙方簽署兩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實成交價格,另一份合同是為了規避個稅的虛假成交價格。以一套原價100萬元,實際成交價格200萬元的二手房為例,如果按照新政計徵20%的個稅,那麼需要繳納20萬元的個稅;如果通過簽署陰陽合同,將成交價格填寫成100萬元,那麼該二手房差額部分就是零,就不需要繳納一分錢的個稅。
律師分析:何耀雄稱,這種方式避不了,因財政部門對於該地段的房價是有定價的,並非將成交價格填成多少就能通過審核。即便僥倖過關,陰陽合同還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應以當時雙方的真實意願為準。
偽造發票?涉嫌刑事犯罪
網傳攻略:也有網友提出,是否可以謊稱購房發票丟了使得轉讓所得20%計徵無法實施,又或者偽造購房發票提高購入價,減少增值空間。
律師分析:何耀雄稱,偽造購房發票的行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判處刑罰,此舉不妥。目前,南寧房地産個人資訊系統可以查到房産的購入相關記錄,想要在購房發票上動腦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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