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通知要求簡化辦理證件程式
流動人口可就地辦理準生證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從國家人口計生委獲悉,為進一步解決群眾反映辦證難突出問題,國家人口計生委3日專門下發通知,就全面公開服務事項、切實簡化辦證流程、解決流動人口等人群辦證難問題、加強服務窗口建設、強化責任落實和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將與群眾密切相關的計劃生育證件的辦理依據、條件、程式、時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證明材料的目錄、申請表式樣、是否收費、服務承諾等資訊在網站、辦事場所等進行公開,使群眾了解服務內容和流程。
同時,要進一步精簡群眾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時所需材料。對材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需補齊的全部材料。對於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即時辦理。戶籍所在地在為群眾辦理再生育服務證時,要簡化程式、方便群眾。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的,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對有特殊困難的群眾,要主動到府辦理。在辦理相關證件過程中,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此外,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戶籍所在地要落實源頭管理責任,為流出人口辦理婚育證明或出具婚育情況證明材料。對於流動育齡夫妻因長期或多次、多地流動無法證明婚育狀況,資訊核實確實存在困難等特殊情況,受理地可依據當事人的承諾,為其辦理生育服務證(登記)。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要加強協調溝通,履行資訊核查責任,不得相互推諉。要切實解決同一城市內人戶分離、集體戶口等人群的辦證難問題。
通知指出,在縣、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設立計劃生育便民服務窗口,實行集中辦證。沒有政務大廳的,人口計生部門要設立便民服務窗口,方便群眾辦證。同時,要主動接受媒體和群眾的監督,通過“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等渠道,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推諉、拖延或拒不辦理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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